工作護理師有關護理師重新執業登記及積分問題 - 工作Rosalind · 2011-08-2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的護理師證書是在民國85年取得,,其間共變更工作場所3次,最後一次是在民國92年5月取消執業登記,,,之後一直在念書和帶小孩,,現在又開始要到診上班,請問各位護理達人,這樣我要先加入公會再辦執業登記,還是要先修滿150個積分才能執業登記,還是可以先辦執業登記然後一邊修積分?150個學分會不會太多啊,,,星期一~星期六都要上班,這樣是怎樣修的到啊?真煩惱工作護理師All CommentsLucy2011-08-29您好1. 護理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是在97年6月20日施行,您護理證書取得日是在此法施行前,依據此法規第 5 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取得護理人員證書,且於本辦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內,申請執業登記者,其執業執照之更新日期不得逾本辦法施行日起算六年。2. 依您所敘述,應是首次換領執業執照,首次換發執照不須先修積分。今年換發執照後,執照到期日為103年6月19日,也就是必需在此日期前修滿150個積分才能換領新的執業執照(103-109年)3. 行政院衛生署統一管理醫事人員的教育積分並提供相關課程時間表,你可以上積分網站查詢https://cec.doh.gov.tw/conduct.aspx%E3%80%82%E6%AD... 您所面臨的的現實面,97年到103年的6年時間,跟別人比已少了一半。如何在有效時間內取得有用積分,且每次的課程都必須確保可取得積分,以免時間到了積分還修不滿5. 積分的修得有很多途徑,首要部分是先把護理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讀完,大多數疑問都可在法規裡獲得解答,其中第 9 條更是明白告知各類績分是如何計算6. 有的積分課程要費用,有的不用、亦可從網路上課或上通訊課程亦可獲得積分,要留意某些類別積分是有上限的,修爆了,積分也不會增加。7. 有些積分課程並不會出現在衛生署的積分系統,也可以上其他的醫療協會(學會)或團體網站查詢。各地護理公會http://www.nurse.org.tw/Links/Link1.aspx%E5%85%A8%...Related Posts車禍要怎麼談和解與理賠風色幻想副業和男友的家人不合該怎辦?高中要怎麼轉學和工作(20點)網頁設計及美編工作好難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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