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車禍理賠的事情?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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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車禍方面的事情⋯⋯
我騎摩托車撞到一個走在斑馬線的路人..
當時號誌燈是那種閃黃燈
一閃一閃那種
我也沒喝酒 有請警察來量
對方只有骨折用石膏。無開刀
也沒住院..
當時他去醫院我就去。幫他付醫藥費..
本來想說沒事了..
後來對方還一直說什麼有輕微腦震盪。沒辦法工作要補償工作損失。精神損失。
找來調解委員會..
錯失比例是完全是我錯...
第一次調解不成。告我過失傷害
總而言之..
後來交由委員調解到最後的金額是16萬。我想請問這樣是否合理

All Comments

Regina avatarRegina2015-10-10
http://www.judge.gov.taipei/ct.asp?xitem=2812&ctno...
https://youtu.be/WSO0skQwlU0
一般車禍無人傷亡叫雙方保險公司喬過失比例,各自出部份損失和解簡單快速解決,有爭議送交通事件裁決所裁決即可,有人傷亡金額難喬再找調解委員會,喬不攏再於六個月內走法律訴訟邊告邊和解。
Ivy avatarIvy2015-10-10
我方機車無加保"第三人責任險"嗎?
對方提出16萬的請求,有提出依據嗎?若無提出,往後到民事庭,法官也不會判賠給對方,但到民事庭前你會背負一條過失傷害的罪名。
建議你可先向對方告知需提出依據,若對方有提出依據,我方就需賠償給對方。
Lauren avatarLauren201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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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多少,不是重點;
重點是,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和解;
只好經由法院"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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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車禍相關,請點閱大頭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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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5-10-07
如果覺得對方大開口
那就讓法院判吧
法院判多少就賠多少
但須承擔過失傷害的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