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車禍賠償,請達人指教,感謝 - 工作
By Frederic
at 2009-06-01T00:00
at 2009-06-01T00:00
Table of Contents
甲汽車撞乙機車,致乙車產生下列單據及狀況
1.醫療費用31500,若無健保身份96800
2.車輛修理15000,己開估價單,並自行找車行修理
3.看護3天(家人看護),醫生有開診斷書需看護3天
4.休養60天,醫生有開診斷書需休養60天(被撞前無工作)
5.1年後需取鋼釘,費用不明
6.醫院往返費用,費用1680,有計程車收據
7.拐杖、石膏鞋750
8.住院伙3天伙食費250(假設6/1早上住院,6/3早上出院)
9.甲有第三責任險
問題如下
1.醫療費用求償是實支實付還是可以請求無健保身份的金額?
PS.下面項目是交通警察大隊民事責任網頁提到的
3.醫療費用:
因交通事故致身體受傷而赴醫院醫療,期間所支出必要之住院費、手術費、藥品費、檢驗費、復健費等,受害人得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向肇事之加害人請求賠償。但須扣除伙食費、診斷書費、國術館、私人診所無處方箋之費用。另被害人如參加健康保險或傷害保險,其住院及醫療費用,已由保險單位給付,或被害人自行支付醫藥費後,向保險單位領取醫療費用,因被害人參加保險,旨在保護被保險人,非為減輕損害事故加害人之責任,保險單位所鹿醫療費用,係被害人繳納保險費之代價,故被害人仍得請求賠償醫療費用。
2.看護費用一定要有護理人員的公司行號開的發票才行嗎?
PS.下面項目是交通警察大隊民事責任網頁提到的
2.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
(1).看護費。僱請特別護士或醫院護佐而有合法公司開立之收據為憑者,訴訟實務准予請求賠償。但由被害人親屬看護時,實務上認為未實際支出費用不得請求。
3.看護費用知識+有看到1200跟1000的,目前法規是指1200?還是1000?還是實支實付?
4.下面金額及付款人不知填寫是否正確,麻煩指教
醫療費用─>保險公司出(強制險)實支實付?
機車損壞費用──>保險公司出(第三責任險)15000*(折舊?)
醫院往返費用──>?(誰支出)1680
拐杖、石膏鞋──>?(誰支出)750
無法工作損失──>甲17280*2
精神慰問金───>甲20000
住院伙食費───>實支實付還是1天算180?
PS.下面項目是交通警察大隊民事責任網頁提到的
5.精神慰撫金:
交通事故受傷慰撫金數額常因傷害輕重差異頗大,依法院判例,骨折約從2萬元至20萬元間;頭部挫(裂)傷約從4萬元至20萬元;植物人、下半身殘廢、失明、耳聾及其他重傷約30萬至50萬元間。
5.乙向甲求償費用合理範圍為何?(假設甲的責任7成,乙3成)
ps.我會有這麼多疑問是因為看了交通警察大隊的網頁及知識+所產生的,麻煩請解答小弟的欵惑,感謝
下列網址為交通警察大隊民事責任的網址
http://td.tcpd.gov.tw/cgi-bin/SM_theme?page=4386da...
1.醫療費用31500,若無健保身份96800
2.車輛修理15000,己開估價單,並自行找車行修理
3.看護3天(家人看護),醫生有開診斷書需看護3天
4.休養60天,醫生有開診斷書需休養60天(被撞前無工作)
5.1年後需取鋼釘,費用不明
6.醫院往返費用,費用1680,有計程車收據
7.拐杖、石膏鞋750
8.住院伙3天伙食費250(假設6/1早上住院,6/3早上出院)
9.甲有第三責任險
問題如下
1.醫療費用求償是實支實付還是可以請求無健保身份的金額?
PS.下面項目是交通警察大隊民事責任網頁提到的
3.醫療費用:
因交通事故致身體受傷而赴醫院醫療,期間所支出必要之住院費、手術費、藥品費、檢驗費、復健費等,受害人得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向肇事之加害人請求賠償。但須扣除伙食費、診斷書費、國術館、私人診所無處方箋之費用。另被害人如參加健康保險或傷害保險,其住院及醫療費用,已由保險單位給付,或被害人自行支付醫藥費後,向保險單位領取醫療費用,因被害人參加保險,旨在保護被保險人,非為減輕損害事故加害人之責任,保險單位所鹿醫療費用,係被害人繳納保險費之代價,故被害人仍得請求賠償醫療費用。
2.看護費用一定要有護理人員的公司行號開的發票才行嗎?
PS.下面項目是交通警察大隊民事責任網頁提到的
2.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
(1).看護費。僱請特別護士或醫院護佐而有合法公司開立之收據為憑者,訴訟實務准予請求賠償。但由被害人親屬看護時,實務上認為未實際支出費用不得請求。
3.看護費用知識+有看到1200跟1000的,目前法規是指1200?還是1000?還是實支實付?
4.下面金額及付款人不知填寫是否正確,麻煩指教
醫療費用─>保險公司出(強制險)實支實付?
機車損壞費用──>保險公司出(第三責任險)15000*(折舊?)
醫院往返費用──>?(誰支出)1680
拐杖、石膏鞋──>?(誰支出)750
無法工作損失──>甲17280*2
精神慰問金───>甲20000
住院伙食費───>實支實付還是1天算180?
PS.下面項目是交通警察大隊民事責任網頁提到的
5.精神慰撫金:
交通事故受傷慰撫金數額常因傷害輕重差異頗大,依法院判例,骨折約從2萬元至20萬元間;頭部挫(裂)傷約從4萬元至20萬元;植物人、下半身殘廢、失明、耳聾及其他重傷約30萬至50萬元間。
5.乙向甲求償費用合理範圍為何?(假設甲的責任7成,乙3成)
ps.我會有這麼多疑問是因為看了交通警察大隊的網頁及知識+所產生的,麻煩請解答小弟的欵惑,感謝
下列網址為交通警察大隊民事責任的網址
http://td.tcpd.gov.tw/cgi-bin/SM_theme?page=4386da...
All Comments
By Erin
at 2009-06-03T01:34
at 2009-06-03T01:34
一、健保醫療收據
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現已付出,實務上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即可。
二、交通費
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
以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至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總金額兩萬為限)
三、看護費
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四、急診費用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五、住院膳食費
(每日以180元為限)〈免付收據〉
六、輔助器材
譬如拐杖或輪椅有收據即可。
如果骨折有影響到關節而造成日後活動受限,而一年後還有此活動受限的情形,經醫生認定失能後還可以申請強制險的殘廢給付!
失能等級表及金額http://iamshiautz.myweb.hinet.net/fourth.htm
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可理賠的部份
一、看護費用
超過強制險三萬六的部份,都可向對方求償也是要收據。
二、薪資補償
必須要有兩個要件
1診斷書上證明這段期間無法工作,甚至需要再休養多久。
2薪資證明,如扣繳憑單、薪資轉帳等。
至於無法提出薪資證明的問題可以依勞基法的最低投保薪資17280去計算每月薪資。
三、其他醫療
如非健保之類的醫療收據。
四、財損
你的機車,機車維修費收據或估價單都可認列。
五、精神慰撫金
受傷這段期間,造成個人及家庭上的困擾,其認定的金額,無一定的金額標準,需自行判斷損失。
看護費用知識+有看到1200跟1000的,目前法規是指1200?還是1000?還是實支實付?
98年3月1號後發生之事故
提高醫療費用給付之摘要比較如下:
金額單位:新台幣元
病房差額費(每日)
看護費用
(每日)
膳食費
(每日)
義肢器材
(最高)
其他醫療器材
(最高)
修正前
1,200
1,000
130
30,000
10,000
修正後
1,500
1,200
180
50,000
20,000
希望這些資料能釐清你的疑問
By Regina
at 2009-06-05T17:12
at 2009-06-05T17:12
---大部分實支實付(強制險規定繁瑣,不是每個項目都有給付)
2.看護費用一定要有護理人員的公司行號開的發票才行嗎?
---不一定,但是診斷書最好有寫"需看護"字樣
-
3.看護費用知識+有看到1200跟1000的,目前法規是指1200?還是1000?還是實支實付?
---98年3月前:1000
---98年3月後發生:1200
4.下面金額及付款人不知填寫是否正確,麻煩指教
醫療費用─>保險公司出(強制險)實支實付?
---強制險(強制險規定繁瑣,不是每個項目都有給付)
機車損壞費用──>保險公司出(第三責任險)15000*(折舊?)
---理賠員核價後*責任比率(15000*70%=10500)
醫院往返費用──>?(誰支出)1680
---強制險
拐杖、石膏鞋──>?(誰支出)750
---強制險
無法工作損失──>甲17280*2
---第三責任險
精神慰問金───>甲20000
---第三責任險
住院伙食費───>實支實付還是1天算180?
---98年3月後:1天算180
5.精神慰撫金:
交通事故受傷慰撫金數額常因傷害輕重差異頗大,依法院判例,骨折約從2萬元至20萬元間;頭部挫(裂)傷約從4萬元至20萬元;植物人、下半身殘廢、失明、耳聾及其他重傷約30萬至50萬元間。
---無一定標準
---依身份,地位...等判斷
5.乙向甲求償費用合理範圍為何?(假設甲的責任7成,乙3成)
--- 車禍受害人(受傷的人)可要求賠償之範圍
一.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
1.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傷害醫療給付項目如下:
1.)急救費用:
例如救護車費用(附收據)
2.)醫療收據:
例如掛號費,自負額,診斷書費,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附正本收據或副本,蓋"與正本相符")
3.)接送費用:
例如轉診,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來回各算一次(附計程車收據,合計最高以$20000元為限)
4.)看護費用:
例如住院期間傷情嚴重所需之看護費(附看護收據),
出院後如須看護,須要醫師於診斷書上清楚註明,每日$1200元,最高30日為限
5.)病房費差額:
每日以$1500元為限
6.)輔助器材費用:
診斷書上醫師註明必要之輔助器材所須之費用(附收據&診斷書)
2..備妥文件--合格醫師診斷書正本,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計程車收據,看護收據,受益人身分證明,警方處理證明文件,印章,存褶帳號封面影本(匯款用)
3.交叉賠償:直接至對方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約15天就會匯款至帳號內)
二.向對方(車禍肇事人)或對方保險公司(對方有加保任意險)要求賠償部份:
1.可向對方要求賠償範圍:
1.)財物損失:
例如車禍導致之機車,衣褲,眼鏡等損壞,(須附相片,估價單,收據)
2.)後續治療費用及其他醫療:
依傷勢預估後續之療養費用及其他非健保醫療費用,例如國術館等民俗療法
3.)看護費:
強制險只能申請上限為$36000元, 超過$36000元部份用任意險賠,例如看護費共$96000元,除強制險$36000元外還可要求$60000元
4.)工作損失:
需2個重點:
1.診斷書----醫師須於診斷書上註明"需休養時間多久或無法工作",例如"須休養三個月"或三個月無法 工作
2.薪資證明---例如扣繳憑單,薪水袋,薪資轉帳
5.)精神損失:
依據本次車禍傷亡損失評估身心受創程度,無一定確定金額
2.以上項目合計,算出一個確定金額,分攤肇責後向對方要求賠償(全部損失金額*對方應負責任=求償金額)
By Caitlin
at 2009-06-04T01:59
at 2009-06-04T01:59
首先,跟您說明一下,我是用過來人的身份在跟您分析您的問題。
1.醫療費用求償是實支實付還是可以請求無健保身份的金額?
答: 關於請求的部份,強制險有實支實付 20 萬,有健保的情況下(公司少賠),無健保的情況下(公司多賠),但也請您注 意,20萬的額度。而您問題中的意思,也許有,如果有健保的情況下,我可否用無健保的身份及受傷的金額去申請(我 猜的),這個部分請您注意,受傷不是每個人願意的事情, 保險的本意也不是做這樣的理賠,重點是,事情發生了,您不應該付的錢,由強制險來分擔,這是國家為您做的保障目的。而您貼的醫療條文中內的意思是:沒有健保卡的私人醫療機構國術館等等,不是國家可以控管金額所在,也不是國家希望您在受傷時,去醫療的所在,原因就是無醫師執照,發生事情or醫療糾紛時,您無法得到保障,國家也很難幫您,希望您能諒解,法、理、情無法十全十美。
2.看護費用一定要有護理人員的公司行號開的發票才行嗎?
答: 由專業醫生所開出看護人員需求的人員,一定有發票、收據證明,而行情價是2000元,由自家看護費用為行情1000~1200,看保險公司條文申請,而只要醫生有開出這個部份,也是算在實支實付必須賠償。自家看護的申請手續,是由強制險公司提供一份自家看護文件,由看護人簽名、蓋章後,即可申請,如果日後由民事求償的部份,法官也同意行情價1000~1200來賠償,我申請得到過。
醫療費用─>保險公司出(強制險)實支實付?
答:實支實付20萬的額度。
機車損壞費用>保險公司出(第三責任險)15000*(折舊?)
答:由保險公司第三責任險專員,算出合理金額。
醫院往返費用──>?(誰支出)1680
答:強制險。
拐杖、石膏鞋──>?(誰支出)750
答:強制險。
無法工作損失──>甲17280*2
答:民事賠償
精神慰問金───>甲20000
答:民事賠償
住院伙食費───>實支實付還是1天算180?
答:算在實支實付內,我當初是130。
最後要跟您說明,受傷、車禍,不是大家所樂見的事。
打官司、提告,這條路很長久,我就三年了。
幸福的人,沒有權利去要求不幸福的人放下。
而我用不幸福的過來人述說我的心情跟您聽。
能和平的合解,當然好,應該要求的賠償也一定要。
只要人沒死,結果的金額沒人會滿意,因為受傷了。
換個角度想,我學到的這些東西,可以用來教人。
這感覺就好很多了。 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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