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車禍賠償,請達人指教,感謝 - 工作

Frederic avatar
By Frederic
at 2009-06-01T00:00

Table of Contents

甲汽車撞乙機車,致乙車產生下列單據及狀況
1.醫療費用31500,若無健保身份96800
2.車輛修理15000,己開估價單,並自行找車行修理
3.看護3天(家人看護),醫生有開診斷書需看護3天
4.休養60天,醫生有開診斷書需休養60天(被撞前無工作)
5.1年後需取鋼釘,費用不明
6.醫院往返費用,費用1680,有計程車收據
7.拐杖、石膏鞋750
8.住院伙3天伙食費250(假設6/1早上住院,6/3早上出院)
9.甲有第三責任險
問題如下
1.醫療費用求償是實支實付還是可以請求無健保身份的金額?
PS.下面項目是交通警察大隊民事責任網頁提到的
3.醫療費用:
因交通事故致身體受傷而赴醫院醫療,期間所支出必要之住院費、手術費、藥品費、檢驗費、復健費等,受害人得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向肇事之加害人請求賠償。但須扣除伙食費、診斷書費、國術館、私人診所無處方箋之費用。另被害人如參加健康保險或傷害保險,其住院及醫療費用,已由保險單位給付,或被害人自行支付醫藥費後,向保險單位領取醫療費用,因被害人參加保險,旨在保護被保險人,非為減輕損害事故加害人之責任,保險單位所鹿醫療費用,係被害人繳納保險費之代價,故被害人仍得請求賠償醫療費用。

2.看護費用一定要有護理人員的公司行號開的發票才行嗎?
PS.下面項目是交通警察大隊民事責任網頁提到的
2.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
(1).看護費。僱請特別護士或醫院護佐而有合法公司開立之收據為憑者,訴訟實務准予請求賠償。但由被害人親屬看護時,實務上認為未實際支出費用不得請求。

3.看護費用知識+有看到1200跟1000的,目前法規是指1200?還是1000?還是實支實付?

4.下面金額及付款人不知填寫是否正確,麻煩指教
醫療費用─>保險公司出(強制險)實支實付?
機車損壞費用──>保險公司出(第三責任險)15000*(折舊?)
醫院往返費用──>?(誰支出)1680
拐杖、石膏鞋──>?(誰支出)750
無法工作損失──>甲17280*2
精神慰問金───>甲20000
住院伙食費───>實支實付還是1天算180?
PS.下面項目是交通警察大隊民事責任網頁提到的
5.精神慰撫金:
交通事故受傷慰撫金數額常因傷害輕重差異頗大,依法院判例,骨折約從2萬元至20萬元間;頭部挫(裂)傷約從4萬元至20萬元;植物人、下半身殘廢、失明、耳聾及其他重傷約30萬至50萬元間。

5.乙向甲求償費用合理範圍為何?(假設甲的責任7成,乙3成)
ps.我會有這麼多疑問是因為看了交通警察大隊的網頁及知識+所產生的,麻煩請解答小弟的欵惑,感謝
下列網址為交通警察大隊民事責任的網址
http://td.tcpd.gov.tw/cgi-bin/SM_theme?page=4386da...

All Comments

Erin avatar
By Erin
at 2009-06-03T01:34
下面這資料是強制險及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可申請的理賠內容,你看完後就可以清楚哪些項目是強制險的理賠,哪些項目是任意第三人責任險的理賠!
一、健保醫療收據 
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現已付出,實務上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即可。

二、交通費 
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
以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至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總金額兩萬為限)

三、看護費 
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四、急診費用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五、住院膳食費
(每日以180元為限)〈免付收據〉
六、輔助器材
譬如拐杖或輪椅有收據即可。


如果骨折有影響到關節而造成日後活動受限,而一年後還有此活動受限的情形,經醫生認定失能後還可以申請強制險的殘廢給付!


失能等級表及金額http://iamshiautz.myweb.hinet.net/fourth.htm


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可理賠的部份

一、看護費用  
超過強制險三萬六的部份,都可向對方求償也是要收據。
二、薪資補償  
必須要有兩個要件
1診斷書上證明這段期間無法工作,甚至需要再休養多久。
2薪資證明,如扣繳憑單、薪資轉帳等。
至於無法提出薪資證明的問題可以依勞基法的最低投保薪資17280去計算每月薪資。
三、其他醫療  
如非健保之類的醫療收據。
四、財損    
你的機車,機車維修費收據或估價單都可認列。
五、精神慰撫金 
受傷這段期間,造成個人及家庭上的困擾,其認定的金額,無一定的金額標準,需自行判斷損失。


看護費用知識+有看到1200跟1000的,目前法規是指1200?還是1000?還是實支實付?
98年3月1號後發生之事故
提高醫療費用給付之摘要比較如下:

金額單位:新台幣元

病房差額費(每日)
看護費用
(每日)
膳食費
(每日)
義肢器材
(最高)
其他醫療器材
(最高)
修正前
1,200
1,000
130
30,000
10,000
修正後
1,500
1,200
180
50,000
20,000

希望這些資料能釐清你的疑問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09-06-05T17:12
1.醫療費用求償是實支實付還是可以請求無健保身份的金額?
---大部分實支實付(強制險規定繁瑣,不是每個項目都有給付)
2.看護費用一定要有護理人員的公司行號開的發票才行嗎?
---不一定,但是診斷書最好有寫"需看護"字樣
-
3.看護費用知識+有看到1200跟1000的,目前法規是指1200?還是1000?還是實支實付?
---98年3月前:1000
---98年3月後發生:1200
4.下面金額及付款人不知填寫是否正確,麻煩指教
醫療費用─>保險公司出(強制險)實支實付?
---強制險(強制險規定繁瑣,不是每個項目都有給付)
機車損壞費用──>保險公司出(第三責任險)15000*(折舊?)
---理賠員核價後*責任比率(15000*70%=10500)
醫院往返費用──>?(誰支出)1680
---強制險
拐杖、石膏鞋──>?(誰支出)750
---強制險
無法工作損失──>甲17280*2
---第三責任險
精神慰問金───>甲20000
---第三責任險
住院伙食費───>實支實付還是1天算180?
---98年3月後:1天算180
5.精神慰撫金:
交通事故受傷慰撫金數額常因傷害輕重差異頗大,依法院判例,骨折約從2萬元至20萬元間;頭部挫(裂)傷約從4萬元至20萬元;植物人、下半身殘廢、失明、耳聾及其他重傷約30萬至50萬元間。
---無一定標準
---依身份,地位...等判斷
5.乙向甲求償費用合理範圍為何?(假設甲的責任7成,乙3成)
--- 車禍受害人(受傷的人)可要求賠償之範圍
一.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
1.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傷害醫療給付項目如下:
1.)急救費用:
例如救護車費用(附收據)
2.)醫療收據:
例如掛號費,自負額,診斷書費,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附正本收據或副本,蓋"與正本相符")
3.)接送費用:
例如轉診,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來回各算一次(附計程車收據,合計最高以$20000元為限)
4.)看護費用:
例如住院期間傷情嚴重所需之看護費(附看護收據),
出院後如須看護,須要醫師於診斷書上清楚註明,每日$1200元,最高30日為限

5.)病房費差額:
每日以$1500元為限

6.)輔助器材費用:
診斷書上醫師註明必要之輔助器材所須之費用(附收據&診斷書)
2..備妥文件--合格醫師診斷書正本,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計程車收據,看護收據,受益人身分證明,警方處理證明文件,印章,存褶帳號封面影本(匯款用)
3.交叉賠償:直接至對方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約15天就會匯款至帳號內)


二.向對方(車禍肇事人)或對方保險公司(對方有加保任意險)要求賠償部份:
1.可向對方要求賠償範圍:
1.)財物損失:
例如車禍導致之機車,衣褲,眼鏡等損壞,(須附相片,估價單,收據)
2.)後續治療費用及其他醫療:
依傷勢預估後續之療養費用及其他非健保醫療費用,例如國術館等民俗療法
3.)看護費:
強制險只能申請上限為$36000元, 超過$36000元部份用任意險賠,例如看護費共$96000元,除強制險$36000元外還可要求$60000元
4.)工作損失:
需2個重點:
1.診斷書----醫師須於診斷書上註明"需休養時間多久或無法工作",例如"須休養三個月"或三個月無法 工作
2.薪資證明---例如扣繳憑單,薪水袋,薪資轉帳
5.)精神損失:
依據本次車禍傷亡損失評估身心受創程度,無一定確定金額
2.以上項目合計,算出一個確定金額,分攤肇責後向對方要求賠償(全部損失金額*對方應負責任=求償金額)
Caitlin avatar
By Caitlin
at 2009-06-04T01:59
您好:
首先,跟您說明一下,我是用過來人的身份在跟您分析您的問題。
1.醫療費用求償是實支實付還是可以請求無健保身份的金額?
答: 關於請求的部份,強制險有實支實付 20 萬,有健保的情況下(公司少賠),無健保的情況下(公司多賠),但也請您注 意,20萬的額度。而您問題中的意思,也許有,如果有健保的情況下,我可否用無健保的身份及受傷的金額去申請(我 猜的),這個部分請您注意,受傷不是每個人願意的事情, 保險的本意也不是做這樣的理賠,重點是,事情發生了,您不應該付的錢,由強制險來分擔,這是國家為您做的保障目的。而您貼的醫療條文中內的意思是:沒有健保卡的私人醫療機構國術館等等,不是國家可以控管金額所在,也不是國家希望您在受傷時,去醫療的所在,原因就是無醫師執照,發生事情or醫療糾紛時,您無法得到保障,國家也很難幫您,希望您能諒解,法、理、情無法十全十美。
2.看護費用一定要有護理人員的公司行號開的發票才行嗎?
答: 由專業醫生所開出看護人員需求的人員,一定有發票、收據證明,而行情價是2000元,由自家看護費用為行情1000~1200,看保險公司條文申請,而只要醫生有開出這個部份,也是算在實支實付必須賠償。自家看護的申請手續,是由強制險公司提供一份自家看護文件,由看護人簽名、蓋章後,即可申請,如果日後由民事求償的部份,法官也同意行情價1000~1200來賠償,我申請得到過。
醫療費用─>保險公司出(強制險)實支實付?
答:實支實付20萬的額度。
機車損壞費用>保險公司出(第三責任險)15000*(折舊?)
答:由保險公司第三責任險專員,算出合理金額。
醫院往返費用──>?(誰支出)1680
答:強制險。
拐杖、石膏鞋──>?(誰支出)750
答:強制險。
無法工作損失──>甲17280*2
答:民事賠償
精神慰問金───>甲20000
答:民事賠償
住院伙食費───>實支實付還是1天算180?
答:算在實支實付內,我當初是130。


最後要跟您說明,受傷、車禍,不是大家所樂見的事。
打官司、提告,這條路很長久,我就三年了。
幸福的人,沒有權利去要求不幸福的人放下。
而我用不幸福的過來人述說我的心情跟您聽。
能和平的合解,當然好,應該要求的賠償也一定要。
只要人沒死,結果的金額沒人會滿意,因為受傷了。
換個角度想,我學到的這些東西,可以用來教人。
這感覺就好很多了。 祝福您

請問現在還有短期促進就業的工作嗎?

Charlie avatar
By Charlie
at 2009-06-01T00:00
請問現在還有短期促進就業的工作嗎?
目前高雄市有嗎?
各單位在公部門有缺人?
要短期有可能變一年嗎??

請問要去哪李買計程車收據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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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allis
at 2009-06-01T00:00
如題因為工作關係常須要用但又常忘記跟司機要請問可以去哪買想跟計程車司機直接買又不好意思問該怎辦?
Upda ...

有媽咪為了照顧小孩放棄目前穩定的工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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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Queena
at 2009-06-01T00:00
我們家妹妹已經三歲了,這三年來都是她祖父母帶,我們六日接回來,由於平時奶奶是主照顧者,妺妹學習的事物較慢也缺乏,平常就只有單純吃喝玩樂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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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y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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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飲料會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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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09-06-01T00:00
就是我現在一家飲料店工作,當我要點單看到客人會緊張還有作飲料時因為有客人所以會怕加緊張常常被老闆罵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