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工讀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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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最近找到了一份工作
可是那邊的老闆跟他說 適用期三天 60
結果 他才做一天那老闆就叫他不用去
三天後過去領薪水
他從早上10點站到晚上8點
去那邊領薪水的時候只有領500
那邊的老闆娘還說 像這種情況是不給予薪水的
我想請問 !
未成年工讀平均上班時間不可超過8小時
這算違反哪一條法律 !?
要請17歲的勞工是否要法定代理人(一般而言,就是父母親)的同意書及該學生的年齡證明文件,才可以受僱工作 !?
基本薪資不是,從今(2007)年7月1號開始,勞工的基本工資調漲9.09%、打工族的最低時薪也從原先的66元提高到95元。
那那間飲料店基本薪資一小時60,是否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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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na avatarBrianna2009-11-21
未成年工讀平均上班時間不可超過8小時在勞基法第11~12條有規定
未暪˙17歲的勞工是要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書
最低時薪95元沒錯
但試用期按雙方達成的協議每小時60元並無爭議(若你同意且以上班就不算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