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被告毀謗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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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某一間飲料店工作可是因為我講了一些話[那些話也是聽來的可是主頭不承認]他說他要告我毀謗我才剛滿16可以告我毀謗嗎那如果告成功了我會有什麼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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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07-10-27
我先貼幾條法條刑法第310條第一項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達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毀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本罪為告訴乃論之罪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細則第10條少年法院於調查或審理中,對於觸犯告訴乃論之罪,而其未經告訴、告訴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之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