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公司主管是這樣子對待員工的...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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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vid
at 2013-08-21T00:00

Table of Contents

一,扣薪問題,我一開始來某人上班的時候,某案場經理就跟我說要月薪三萬七給我,我一開始做二至三個月的時候,某人就幫我調薪一千元,變三萬八,然後再做一至二個月某人就突然跑來找我,說我表現不好,就把我扣薪三千元,變三萬五,然後到最近二至三個月前我在公司客服投訴某人跟某人,某某公司食言去告訴某人我申訴他,然後某人臭罵我一頓,說給我兩條路走,一,是離職單寫一寫回家吃自己,二,是再扣薪兩千元,變三萬三千元,結果我選擇了被扣薪,再繼續做下去,不然我將面臨失業了,,,,
二,工作超時不給加班費,某人常常叫我早點到公司,跟常常中午沒得休息吃飯,且也常常做的很晚才下班,卻都沒給加班費,,,
三,常常公然污辱我,且都用三字經罵我,,,
四,任何事情都叫我做,自己像總統一樣,都不幫忙做,,,
五,常常恐嚇我要叫我離職,且常常刁難我,為難我,,,
六,常常叫我當司機跟小弟,坐在旁邊像總統一樣,都不幫忙下車買東西,有一天,他不幫忙買東西,我就下車去買,結果車子被開罰單,他就跟我說,公司不會幫我付這個罰單,要我自己付錢,,,,
七,颱風天不給颱風假,強制叫我要出門上班,不上班就扣薪水,,,,
八,工程做完所賣的費銅爛鐵的錢自己獨吞,或只分給他朋友,,並沒有平均分給其他員工,,,,
九,自己私底下接的工程,利用公司的其他員工來做,且都用上班的時間去做,且獲得的利潤及金錢獨吞,,,
例如:仁愛路的一棟大樓換馬達及得和路的補習班的空調設備清洗保養,,,,
十,某一天早上未到上班時間08:30我人比較早到在車上休息,他就跑來叫我開始做事,結果我就跟他說,我上班的時間還沒到,而且我當時很累,想多休息一下,結果他就不爽,就說我不對,還一直罵我,跟我說走著瞧,,,
十一,有一天早上約08:15分時,他突然打電話給我,叫我馬上去某案場值班,當時我人在遠處,且正在吃早餐,當我吃完早餐就馬上趕過去某案場值班,但當時已經09:00了,結果隔天我去公司上班時,他就ㄆ跑來臭罵我一頓,且叫我離職,當時我就跟他說,你突然打電話給我,且我人正在吃早餐,我一吃完就馬上趕過去了,沒在08:30前趕到,我也沒辦法啊!結果他就跟我說,我當下應該早餐不要吃了,且用飆車的趕過去某案場值班,當時我接到你的電話的時候,我人離某案場路程起碼有一個小時,不可能能趕到的,結果他就說我不對,要我承認這是我的錯 ,不然就離職,結果我就忍住,認這個錯,他們才讓我繼續做下去的,,,
十二,有一天我向某某公司的客服申訴某人及某人等人,某某公司的客服向我保證,絕不透露是誰申訴的,結果某某公司的客服去向某人說我申訴他,當下某人就跑來找我,且臭罵我一頓,罵完我就跟我說,給我兩條路走,一,是馬上離職單寫一寫回家吃自己,二,是每月扣薪兩千元繼續做,結果我就選擇了每月扣薪兩千元繼續做下去,,,,
十三,某人要我不能佢絕的配合加班,若不配合加班,就要我回家吃自己,,,,
十四,某人縱容部屬某人及某人(某人的朋友)亂罵其他員工,,,,
十五,某某公司縱容部屬某人,等人,亂罵公司其他員工,,,
十六,某人及某人及某人等人,動不動就說要打我,恐嚇我,跟我說他以前是做流氓的,壞事做盡的人,叫我不要惹他,要我小心點,,,,,
請問要怎麼處理這些問題呢?

All Comments

Andrew avatar
By Andrew
at 2013-08-22T17:49
1.扣薪問題
勞動基準法第26條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年十月廿三日台80勞動一字第二七五四五號函
勞動條件係由勞雇雙方協調之約定,雇主如欲變更降低工作規則中優於勞動基準法之勞動條件,仍請與勞方協商之。
2.加班費
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之。
3.公然污辱
勞動基準法第14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雇主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之意思表示,使勞工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契約所訂之工作,對於勞工健康有危害之虞,經通知雇主改善而無效果者。
四、雇主、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勞工患有惡性傳染病,有傳染之虞者。
五、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者。
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勞工依前項第一款、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有第一項第二款或第四款情形,雇主已將該代理人解僱或已將患有惡性傳染病者送醫或解僱,勞工不得終止契約。
第十七條規定於本條終止契約準用之。
4.任何事情都叫我做
看當初勞動契約如何規範及工作內容。
5.常常恐嚇我
同第3條回答。
6.車子被開罰單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二年一月五日台82勞動一字第五○三二五號函
查依據前主管勞工事務之內政部75.9.2台內勞字第四三二五六七號函暨本會79.11.17台勞動一字第二七五○八號函釋,事業單位於工作規則中明定損害賠償之規
定應無不可,惟賠償之計算及額度涉及其合理性與相當性,宜循司法途徑或協商處理,不得由資方片面於工作規則中規定;至於賠償之方式,亦應由勞資雙方協商決定,不得逕行扣發工資。
八十七年六月三日台87勞動一字第0二0五三七號函
一、汽車駛員如發生肇事時,次年之車輛保險費增加之金額,應由雇主與駕駛員協商處理,不應由雇主單方訂於工作規則中。
二、關於「汽車駕駛員如酗酒、吸毒、闖紅燈或平交道因而發生肇事時,駕駛員及保證人須負完全賠償責任」條款之訂定,其肇事係對第三人之侵權行為,雇主除有民法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項但書情形者外,應與勞工負連帶賠償責任。最後賠償責任之負擔,亦應循司法途徑或由勞資雙方協商處理,不得由資方逕於工作規則中規定。
7.颱風天不給颱風假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七十六年十月十六日台76勞動字第三九二八號函
天然災害發生時,停止辦公通報及起訖時間,應以事業單位所在地政府首長發布之通報為依據,如經宣佈停止工作或勞工確因居住地發生災害無法到工者,工資應如何發給,可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但因天災,必須於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者,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四條及三十二條規定,工資應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之,並應於事後補給勞工適當之休息。上述有關事項,應列入工作規則中,報請主管機關核備,並公開揭示之。
8....16略
向當地勞工局、該區勞動檢查所、勞委會申訴,把你權益要回來,如有要該公司罰錢先不要調解,直接做申訴調查。
Olive avatar
By Olive
at 2013-08-22T07:15
主管不喜歡你,你選擇降薪,低調,他還是不會放過你,還是會一直找渣,既然這樣,你就考慮換工作吧,轉換一個環境,才有可能改變目前的境遇。
Gary avatar
By Gary
at 2013-08-24T09:55
我在餐飲業工作有7年時間
我只是高中畢業,很想轉換跑道又很猶豫
從小父母教育我經驗比學歷重要
但是我發現我工作很努力
老闆卻只幫我加薪6百元
我突然感受到自己的付出和收入是不成比例
每天工作很晚很疲勞的生活
沒有生活品質,這真的不是我要的
在2年前我透過部落格找到了改變機會
經由陌生人告訴我一個商機
我看到上班族和家庭主婦
都可以工作得很開心
甚至擁有時間陪伴家人和小孩
如果我哪一天不能工作了
老闆不可能養我一輩子
我決定給自己最好的一次機會努力
經由按部就班系統學習
在第1個月我就加薪4千元
第2個月增加了7千元收入
現在的我不在餐廳工作了
我可以自由安排自己的時間
我的收入已經突破5萬元
收入和我的努力成正比
我終於體會到努力的成就感
這是我想要的生活方式
或許這是改變你一生的最好機會
http://blog.yam.com/Parworld
Jessica avatar
By Jessica
at 2013-08-22T01:38
1.非法工作
請遠離
不然就同流合汙
2.不適合就找其他ㄉ工作
3.不招人忌是庸才
以上
請三思而工作

為了男友搬出來

Skylar Davis avatar
By Skylar Davis
at 2013-08-20T00:00
我和他在一起剛滿一年多,我和他都還16ˋ7歲,我是天蠍座他是雙魚座,在去年剛在一起的時候,我有了份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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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elly
at 2013-08-2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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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3-08-2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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