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及傷害 - 考試
By Elma
at 2013-12-17T16:39
at 2013-12-17T16:39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wxes8 (超級蝙蝠俠)》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若是以殺人故意造成傷害結果
: 像是甲欲持刀殺乙 結果僅刺傷乙的手
: 甲除了殺人未遂 是否也該當普通傷害
: 兩者是屬於法條競合或想像競合?
: 我的想法是
: 殺人未遂的部分
: 甲具備殺人故意且已著手 成立殺人未遂
: 普通傷害罪的部分
: 殺人故意包含傷害故意 且造成傷害結果
: 成立普通傷害罪
: 依刑法五十五條想像競合之
: 但總覺得故意評價兩次好像怪怪的
: 請問是否哪裡出錯了 謝謝各位
其實兩個都會構成,再用法條競合去處理
如果整題只考這兩個罪,當然都討論,順便討論一下同質重合的法理
但若考試要討論的罪太多,這樣檢討下去考卷可能會寫不完
有一個在法條競合可以用的偷吃步方法
就是只檢討殺人未遂,然後在最後補上
"又,甲的行為亦構成傷害罪,唯其與殺人未遂罪係法條競合之吸收關係,故不另行討
論,甲僅成立殺人未遂罪。"
其實很多罪最後都會被吸收掉,如果時間不夠只要把最後會成立的罪寫完整就好
(這時候就會覺得實務太偉大了,甚麼罪都可以吸收或不另論,寫起來快多了)
畢竟出題老師閱卷時間也不多,與其檢討一堆會被吸收掉的罪不如簡單帶過
但想像競合就不可以這樣寫了
--
: 請問一下
: 若是以殺人故意造成傷害結果
: 像是甲欲持刀殺乙 結果僅刺傷乙的手
: 甲除了殺人未遂 是否也該當普通傷害
: 兩者是屬於法條競合或想像競合?
: 我的想法是
: 殺人未遂的部分
: 甲具備殺人故意且已著手 成立殺人未遂
: 普通傷害罪的部分
: 殺人故意包含傷害故意 且造成傷害結果
: 成立普通傷害罪
: 依刑法五十五條想像競合之
: 但總覺得故意評價兩次好像怪怪的
: 請問是否哪裡出錯了 謝謝各位
其實兩個都會構成,再用法條競合去處理
如果整題只考這兩個罪,當然都討論,順便討論一下同質重合的法理
但若考試要討論的罪太多,這樣檢討下去考卷可能會寫不完
有一個在法條競合可以用的偷吃步方法
就是只檢討殺人未遂,然後在最後補上
"又,甲的行為亦構成傷害罪,唯其與殺人未遂罪係法條競合之吸收關係,故不另行討
論,甲僅成立殺人未遂罪。"
其實很多罪最後都會被吸收掉,如果時間不夠只要把最後會成立的罪寫完整就好
(這時候就會覺得實務太偉大了,甚麼罪都可以吸收或不另論,寫起來快多了)
畢竟出題老師閱卷時間也不多,與其檢討一堆會被吸收掉的罪不如簡單帶過
但想像競合就不可以這樣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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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y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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