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 24.55.56.70 - 考試

Christine avatar
By Christine
at 2015-05-18T10:26

Table of Contents

做選擇題時有以下法條看不懂 有所疑問
懇請版上先進解惑

1. 應以文書證之,是否為合意管轄的要件呢?
我看書上寫這只是證明的方法,可是不是有應嗎?

第 24 條
當事人得以合意定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以關於由一定法律關係而生之訴訟
為限。
前項合意,應以文書證之。


2.請問55和56的利害不一樣
是因為法條所述共同訴訟的種類不同嗎?(訴訟標的?)

第 55 條
共同訴訟中,一人之行為或他造對於共同訴訟人中一人之行為及關於其一
人所生之事項,除別有規定外,其利害不及於他共同訴訟人。

第 56 條
訴訟標的對於共同訴訟之各人必須合一確定者,適用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共同訴訟人中一人之行為有利益於共同訴訟人者,其效力及於全體;
不利益者,對於全體不生效力。

3.請問自認是被告對於原告不利益(或利益) 為何訴訟代理人可以自認呢?

第 70 條
訴訟代理人就其受委任之事件有為一切訴訟行為之權。但捨棄、認諾、撤
回、和解、提起反訴、上訴或再審之訴及選任代理人,非受特別委任不得
為之。


--
Tags: 考試

All Comments

Necoo avatar
By Necoo
at 2015-05-19T05:59
自認是針對事實不爭執未必會輸 認諾是法律爭點等同必敗
Eartha avatar
By Eartha
at 2015-05-22T00:58
56和55差在56[必合一確定]
Charlie avatar
By Charlie
at 2015-05-23T08:25
文書證之(非要示)非指文書為之(要示)但證之又需以文書
Callum avatar
By Callum
at 2015-05-28T02:16
結果文書非必要條件,很奇怪吧 非文書如口頭又不能證之
Edith avatar
By Edith
at 2015-05-31T03:06
但法條寫文書為之是要件,證之不是(偏偏也只能文書證之)
Joe avatar
By Joe
at 2015-06-01T20:30
文書為之小於文書證之 前者是要件 後者非要式
Adele avatar
By Adele
at 2015-06-02T08:31
你沒用文書寫明合意管轄還是成立喔 雙方說了算 是有爭執才
Vanessa avatar
By Vanessa
at 2015-06-03T23:41
要動用到[文書證之」妙的是當初口頭而已怎麼辦?死無對證

104年專技高考會計師自5/19至5/28受理網路報名

Jacky avatar
By Jacky
at 2015-05-18T09:55
網路報名: https://register.moex2.nat.gov.tw/ 若報名有問題、疑問,請推文。 謝謝 以第一款、第二款之應屆畢業生及舊案放棄新案應試: 1.報名表 2.畢業證書影本 3.繳費證明 4.學分證明(成績單)及以應考資格第2款報考者必須繳附本表 5.暫准報名切結書及 ...

張文忠字根辭典(舊版) 贈送索引目錄

Sierra Rose avatar
By Sierra Rose
at 2015-05-18T09:38
贈送目錄(方便查找) 此版字典優於新版 在於排版優良 且目錄索引方便記錄查找 對考生時間節省很多 這個版本的字根辭典最棒的地方(也是大家都忽略的地方)就是有目錄和索引 若在其他的地方有不會的單字 便可使用這本索引去找到不會的字總共在那些字根裡頭出現 $660元 含郵資 不二價 - ...

中會 價值減損迴轉利益

Zanna avatar
By Zanna
at 2015-05-18T07:45
※ 引述《house110 (夏天比較胖)》之銘言: : 題目 : 甲公司於 X2 年 1 月 1 日購入機器一部,成本$600,000,估計耐用年限 6 年,無殘值,採直線法計提折舊。 : X3 年底因機器使用方式發生重大變動,預期對甲公司產生不利影響,經評估該機器的使用價值為$280,000, : 若將該 ...

請問會計折舊

Una avatar
By Una
at 2015-05-18T01:40
答案B,請問是哪兩個?4是錯誤嗎?錯在哪邊?感謝 下列關於折舊之敘述,共有幾項正確?①採用生產數量法提列折舊,當資產無產出時,提 列之折舊金額可為零;②個別資產之組成部分非屬重大時,不得對個別資產之組成部分, 單獨提列折舊;③汽車之車體與其內建之數位導航系統為一體,不可分別提列折舊;④資 產之折舊止於將資產 ...

關於國考報名

Adele avatar
By Adele
at 2015-05-18T01:04
不好意思,這問題有點笨,但我還是做了,而且很擔心,故來發問 假如國考報名未使用規定大小的信封郵寄,是否會有報名不成功的問題? 我是在星期五報名,郵局已經受理,但我後來有漏接一通陌生電話。 有點擔心是不是郵局後來發現信封規格不服打電話來通知... 所以才上來發問,畢竟報名只到星期二,想說假如有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