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舉證責任分配請益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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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的考友們好,

小弟在此請教一個不知道算不算問題的問題。

在債不履的舉證責任(有六項吧):

債有效存在
違給付義務
債權受損
因果關係
債務人證明:債務人責任能力和故意過失


在侵權行為舉證責任(應該是七項吧):
不法性
行為
侵害權利
利益受損
因果關係
被害人證明:侵權人責任能力和故意過失

那同時主張這兩個請求權的債權人(被害人)

要怎麼舉證對方的責任能力和故意過失呢?

責任能力和故意過失的客觀舉證責任應該要歸哪方呢?

謝謝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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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6-07-15
原告就權利發生要件負舉證責任,被告就權利不發生
要件負舉證責任
你上面說得都是權利發生要件,所以都是原告舉政
Daniel avatarDaniel2016-07-18
責任能力就是舉證對方刑為時可意識到自己在幹嘛
故意過失就是看可歸責程度阿
Elma avatarElma2016-07-22
但是在給付不能的證明部分,我記得民法裡有舉證責任
Oscar avatarOscar2016-07-23
的規定吧,227還225你翻一下樓
倒置
Ursula avatarUrsula2016-07-26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