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三等請進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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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好
我考一般民政三等
今天答案公佈先來報分
國文14
法英52爆炸QQ
行政學44
行政法40



大家覺得題目是偏難還是簡單?
個人覺得政治學跟地方政府有點難度,行政學跟行政法普通。
另外公策跟刑民總沒感覺。

另外想問大家行政法第20題

http://i.imgur.com/RXsXtPy.jpg


依照聯席會議決定加重訴願法第82條2項不是應該是以訴願無理由駁回嗎?
考選部答案給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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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am avatarLiam2021-12-16
我也選無理由
Harry avatarHarry2021-12-18
沒有訴之利益=保護必要
程序不受理裁定駁回
Carol avatarCarol2021-12-19
這題可以申請試題疑義看看
James avatarJames2021-12-21
20題的題目是,申請被拒絕(行政處分),然後訴願中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21-12-22
拒絕(處分A)被撤銷,然後另為核可(處分B)
既然作為訴願標的的處分A已經被撤銷,而且也已經如甲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21-12-24
所願得到了核發處分,就應該用訴願法第77條第6款
行政處分已不存在(被撤銷)為由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