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民法 債之保全-撤銷 - 考試Yuri · 2013-03-1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民§244關於撤銷權 無償的部分已經理解了 第二項有償的部分 「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 以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請問這裡可以反面解釋為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嗎? 受益人如果善意,債權人是否就無法聲請法院撤銷? -- 考試All CommentsIda2013-03-19受益人善意就不能撤銷!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不是這樣吧是可以撤銷但是第三人不得主張對其無效,才是不得對抗Lily2013-03-23善意第三人Mia2013-03-27喔喔~~原來如此!! 謝謝你!!Related Posts102年初等人事/一般行政上榜心得補習時有個很吵的人101律師考試刑法第一題經濟學問題請教大大們~觀光行政的書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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