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民法 如何請求最有利 - 考試Jessica · 2020-12-2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忘記在哪裡看到的題目 大概是說: 甲飼養了若干經濟動物,某日被乙全數偷走 乙將這些動物宰殺加工 提升其價值並販賣 甲該如何向乙請求最有利? 印象中好像是用無因管理和侵權行為(或不當得利)搭配 不過不太確定 有大大知道類似的題型能稍微講解一下嗎? ----- Sent from JPTT on my Google Pixel 2 XL. -- 考試All CommentsCandice2020-12-25其實只要掌握無因管理類似委任契約的性質,允許主張者獲得相當程度的利益,然後侵權行為跟不當得利只是在於填補損害,回復應有狀態,而目的不在於允許主張利益即可Aaliyah2020-12-26這個是不法管理喔Susan2020-12-281樓大大的意思是說 乙為不適法無因管理 甲可以請求乙返還販賣所得 再依侵權行為請求賠償其損失動物? 這樣不會有重複請求嗎?原本動物的利益不就重複了?Linda2020-12-31噢 5樓大大 我有注意到沒講清楚wElvira2021-01-04不是不適法無因管理而是不法管理Rachel2021-01-06噢噢 我搞混了另外 我看到的結論好像是甲可以請求的價額會超過乙販賣所得忘記是怎麼得出的qqElvira2021-01-10https://reurl.cc/q8QVoN 參考這篇Regina2021-01-10感謝樓上 所以這樣看下來 應該是我記錯結論的樣子? 無因管理不能跟不當得利侵權行為同時請求對吧?Related Posts有關讀家的解題班與爭點班函授上得頭有點痛地特四等國文第9題答案109律師上榜心得(智財)詢問志光視訊題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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