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應繼分與剩餘財產分配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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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你們好

例如題目問
甲之繼承人為其配偶乙,子女丙丁,其應繼比例為何?
我的答案是
1138+1144同為繼承時所以應繼分比例為各1/3

至於題目若有要算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制的話
我的答案是1005+1030-1
同時會補上法定財產關係制消滅的情形(離婚,分產制,一方死亡,無效..等)

有疑問的是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制的計算時機:
是要考試題目中有出現婚前婚後財產的數字,例如婚前500婚後1000
要先算剩餘分配(1000-500)/2配偶先拿走一部分然後再算應繼比例
假設題目沒有出現數字就直接適用1138+1144去算應繼比例
這樣對嗎?
因為沒去先算配偶那一塊結果會不一樣,那判斷要不要計算剩餘財產的情形就是看題目有
沒有出現婚前婚後的財產嗎?

手機排板傷眼抱歉
感謝耐心看完回覆的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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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vid avatarDavid2017-06-22
通常題目都會排斥夫妻先分一半
你只要按照應繼分的規則去作答即可
Hedda avatarHedda2017-06-27
更正是先''排除''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7-06-28
應該是要看題目用哪一種財產制吧......
Eden avatarEden2017-07-03
Madame avatarMadame2017-07-06
是,所以配偶可以拿兩份(剩餘財產分配 + 應繼分)
Daniel avatarDaniel2017-07-06
感謝回覆,以上都上榜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7-07-09
可參釋字620號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