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消滅時效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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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地(已登記)、B屋(未登記)為甲所有,乙無權占有超過15年,

甲請求乙返還A地、B屋,乙可否拒絕?



A地部分乙不可拒絕是毫無疑問的,

我有所疑問的是B屋的部分,

教材中的答案是根據釋字164號,

甲可依土地所有權所生之妨害除去權請求乙返還B屋,乙不得拒絕。

但在網路上查到的答案,則是主張因B屋所有權未辦理登記,即受15年消滅時效之限制,

故甲不得訴請乙返還該屋之占有。

因為不同的看法,感到有點混亂,請板友們幫忙解釋或提供看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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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Poppy avatarPoppy2015-04-25
乙如果善意無過失,可主張770、772。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5-04-26
釋字164號是講已登記不動產吧 B屋是未登記
Callum avatarCallum2015-04-28
A地:司法院釋字第107號解釋。
Annie avatarAnnie2015-04-29
B地:司法院院字第1833號解釋採肯定說,司法院釋字第164
號解釋之鄭玉波及洪遜欽大法官之不同意見書採否定說。
Harry avatarHarry2015-05-01
即已登記不動產所有人之所有物返還請求權,有民法第125條
Cara avatarCara2015-05-05
消滅時效之適用。 無(更正)
即未登記不動產所有人之所有物返還請求權,是否有民法第
Andrew avatarAndrew2015-05-09
125條消滅時效之適用,則有兩說。
Jacob avatarJacob2015-05-13
此題沒說惡意抑或善意,寫題時就善意惡意分別論述,善
意主張770,惡意則無770適用。但770只是一種「請求」
登記之權利
Lily avatarLily2015-05-14
樓上,你完全誤解題目要考的是什麼?
Hedy avatarHedy2015-05-19
消滅時效規定在總則編,取得時效規定在物權編,這是不同
的法律概念。
Lily avatarLily2015-05-23
如果乙已經時效取得所有權的話,甲根本就沒有所有物返還
請求權。
Hazel avatarHazel2015-05-24
客服是跟我說5/10退費入帳,感覺跟領薪水一樣
Steve avatarSteve2015-05-28
樓上你推錯了XDDDDD
Madame avatarMadame2015-05-29
原PO,我先釐清一下,請問一下,B屋是建在A地上嗎?
Mary avatarMary2015-06-01
假如B屋是建在A地上,那麼會形成甲對乙雖可A地行使民法
Connor avatarConnor2015-06-03
767條第1項前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且因釋字107號解釋,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5-06-05
已登記不動產民法767第1項前段返還請求權不適用消滅時效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5-06-07
因此乙不得拒絕返還A地。而B屋部份因未登記,其民法767
Elvira avatarElvira2015-06-10
第1項前段的返還請求權仍適用民法第125年之15年消滅時效
Faithe avatarFaithe2015-06-13
是甲向乙主張返還B屋時,乙似可主張時效抗辯,拒絕返還;
Joe avatarJoe2015-06-15
惟B屋需占用A地為基地,則乙可否主張其對B屋的時效利益
Ula avatarUla2015-06-19
且因B屋須以A地為基地而繼續占有A地?
Oscar avatarOscar2015-06-23
這部分,實務見解認為乙就B屋的時效利益不及於A地,所以
Kelly avatarKelly2015-06-27
甲向乙主張返還A地時,不得以B屋需占用A地為由而拒絕返還
Ina avatarIna2015-06-29
在這此情形下,實際的結果就是,乙需返還A地及B屋給甲。
我剛提到的那個實務見解是最高法院83年第7次民庭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