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運送契約-提單的操作流程?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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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625條第1項,運送人於收受運送物後,因託運人之請求,應填發提單。

→此時提單是在誰的手上?

查教育部國語字典,填發的意思是「文件的填寫與發送」,法條沒說要發給誰…



又張台大的債編II的參考書,寫到「在運送人已填發提單之情形下,若無占有提單

原則上不得獲得運送物之交付,受讓提單時,就運送物所有權之移轉而言,與運

送物之交付有同同樣效力(民§629參照)

→此時運送人填發提單後,為運送人占有提單?


民法第630條規定,受貨人請求交付運送物時,應將提單交還。

→此時提單又變成在受貨人手上


請問提單是有幾張?一下在提單持有人、一下在運送人手上 = ="

謝謝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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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5-07-03
運送人填寫好後發給託運人,所以,提單在託運人之手
Erin avatarErin2015-07-05
甲請台鐵幫運機車到台北,台鐵發提單,甲提取時證明
Jack avatarJack2015-07-10
提單:到時要提領運送物的證明,證券,收據,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