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 關於買賣土地未登記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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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民法新手,有一題有疑問,求專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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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甲將座落於新北市的土地出賣與乙,並已將
土地交付與買受人乙,但乙遲未辦理所有權
移轉登記,經過16年後,甲發現自己仍登記
為所有權人,乃主張乙對甲之所有權移轉登
記請求權之消滅時效已完成,故乙係無權占
有,對乙行使所有物返還請求權,是否有理
?請附具理由說明之。


參考書的擬答:
按消滅時效完成,僅債務人取得拒絕履行之
抗辯權,得執以拒絕給付而已,其原有之法
律關係並不因而消滅。在土地買賣之情形,
倘出賣人已交付土地與買受人,雖買受人之
所有權移轉登記請求權之消滅時效已完成,
惟其占有土地既係出賣人本於買賣之法律關
係所交付,即具有正當權源,原出賣人自不
得認係無權占有而請求返還(最高法院85台
上389判例參照)。故甲之主張無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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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問題是:

甲因時效消滅,可以拒絕乙的登記請求;但
實際上土地是乙買來的,卻無法登記,土地
所有權人依然是甲的名字,這……

有什麼方法可以讓乙順利登記嗎??

(法律上的方法… 找黑衣人之類的不算)


感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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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egan avatarMegan2017-06-06
看不懂你在問什麼,乙本來可以登記只是不登記而已
跟順利不順利好像沒關係
Dinah avatarDinah2017-06-10
我看懂你在問什麼了,乙直接去登記就可以,他有所有權
Linda avatarLinda2017-06-11
實務上甲把土地賣給第三人丙並登記,因為債權相對性
,丙就可以向乙主張767了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7-06-11
樓上,乙沒有所有權阿,不符合不動產物權移轉要件,
乙GG
Hazel avatarHazel2017-06-13
主張不當得利179條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7-06-13
是甲無法律上的原因取得土地登記所有權,請求恢復原狀
Ethan avatarEthan2017-06-15
ㄟ土地實際上是甲的唷,甲乙間成立買賣契約,但還沒
移轉所有權(民758登記),債權行為、物權行為要分開
看,不是買賣契約簽了就移轉所有權了,否則就沒有一
物二賣的問題了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7-06-18
對乙來說無解,土地是沒法要了,買賣契約時效15年,
不當得利也罹於時效了
Ivy avatarIvy2017-06-18
不動產登記沒記錯沒有125條規定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7-06-20
甲不能對乙行使767,乙就可以一直使用土地,但登記
給丙後,乙就不能用時效抗辯對抗丙,土地就可以不讓
乙用了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7-06-21
「已登記」不動產沒時效沒錯,登記在我名下的不動產
,有人無權占有100年,我還是能用767,但這個案子不
是這樣
Enid avatarEnid2017-06-23
乙沒救了
Jake avatarJake2017-06-28
台上389這類的判決結果就是兩敗俱傷 哭哭
Jacky avatarJacky2017-07-02
雙方都有錯阿誰叫他們不在時效內主張
Lauren avatarLauren2017-07-05
政府也曾吃過這個虧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7-07-10
乙可以主張179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價金
Zanna avatarZanna2017-07-12
但是沒去登記是乙的過失我覺得甲可以用267
這題兩敗俱傷吧
Ula avatarUla2017-07-15
應該像樓上說的,甲無法請求返還,乙無法登記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7-07-19
我覺得乙依179返還價金也不行,因契約買賣契約還在,
何況甲不履行是125法律效果,不是無法律上原因。總
結時效內沒登記,一切GG
Noah avatarNoah2017-07-21
不能基於買賣契約(債權)而主張有權占有嗎?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7-07-21
喔喔原來有寫了xddd
Olga avatarOlga2017-07-24
不過我覺得關鍵是你認為「土地實際是乙的」,這不太對,
債、物權要分開判斷。
Tracy avatarTracy2017-07-26
從原PO對小偷案的反應就知道為什麼法官常被噓恐龍惹
Adele avatarAdele2017-07-27
法理跟台灣人可愛的法感情常常處在平行時空XD
Ida avatarIda2017-07-31
移轉登記這個事實行為是物權行為的生效要件,這題既然
沒有辦理移轉代表物權行為不生效,甲還是所有權人,但
本題乙非無權占有,所以甲只能將土地賣給第三人,再由
該第三人向乙行使767了
Edwina avatarEdwina2017-08-02
是甲很機車不給乙登記嗎?是乙自己拖到時效完成了吧
Freda avatarFreda2017-08-05
,不然乙只要有要求登記,時效就中斷了啊,甲不給登
記乙還可以直接提告,所以是乙自己懶
法律不保障權利睡著的人
David avatarDavid2017-08-07
正常好像是買受人要求出賣人移轉登記,這題相反!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7-08-12
我說那個權利無缺瑕疵擔保和嗣後主觀給付不能嘞?
不討論一下嗎(雖然可能採損賠為原債權的變形延長,消滅
時效仍完成,但也有新權利時效從新起算見解)?
Agnes avatarAgnes2017-08-12
實務上通常都是甲的繼承人出來對現占有人主張767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7-08-12
民法ꜱ148 Ⅰ,甲之繼承人概括繼承甲之權利及義務關係,
Tracy avatarTracy2017-08-15
抱歉!MoPTT好爛,不打了。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7-08-17
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