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84條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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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問題主要的來源就是今天很熱門的新聞

「九歲小孩存下自己的零用錢、壓歲錢,購買一萬元的遊戲點數」


先一律不考慮民83的使用詐術,或者小孩竊盜父母的金錢等狀況
也先不論「壓歲錢」到底是否與「零用錢」一樣是「可以自由處分之財產」
姑且一律視為民法84條的狀況來好了


跟學長、朋友討論到後來,實在沒有明確結論
好像有正反兩說

一派認為
既然法定代理人已經給予未成年子女零用錢
也就是事前「概括允許」在零用錢的範圍內,子女的處分形同完全行為能力人
所為的法律行為一律有效
此時「不用」再討論是否有「法定代理人合理可預見的日常生活所需範圍」
其背後的思想應該還是「保護交易安全」or「在零用錢的範圍內自主運用,有助於未成年
人身心發展」


另一派認為
子女處分其零用錢,終究限於「法定代理人合理可預見的日常生活所需範圍」
特別在9歲的情形,有目的性限縮84條的適用。
因此,在討論84條的情況下,終須將77條納入考量
其背後的思想終究是「保護未成年人」



採取第一派的見解
麻煩的地方就是在,正如一般教科書討論到行為能力時舉的例子
「高中生購買機車,事後父母不同意,負擔及處分行為無效」

但是倘若,該高中生是自己存自己的錢(打工、零用錢)買下該機車的呢?
實務上這種狀況恐怕比偷錢更多

那麼這種情況下,難道高中生自己存錢買汽機車也都是有效的法律行為囉?


但如果是採後者的見解
終究是在「交易安全遇到保護未成年人時須有所退讓」吧

不過
一來這已經超出民84條文義解釋的範圍了

二來,汽機車還好說,像遊戲點數、高級耳機、高級相機等究竟「是否屬於法定代理人合理
可預見之範圍內」
說實在,有時候也不一定好判斷阿

三來,「讓未成年人自主分配零用錢有助於促進未成年人身心發展」
其實我認為也是個很好的理由阿...XD



所以難道到後來,果真是價值判斷,看個案下,採何者較有說服力囉?

今天大概都在想這個問題
不知其他前輩有什麼想法呢?
又或者實務上有什麼相關的判決呢?
(我的確有看到只要認定是民84之下所規範者,那麼就算家長事後反對,該限制行為能力
人的法律行為依然有效)
想來請教請教QQ

感謝!


p.s
突然想到
還有學者主張所謂「相對無效」
也就是受法律所保護者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拋棄受法律的保護

不過在今天的例子
縱使小孩想要主張相對無效
父母也不同意就是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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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9-05-19
這跟王澤鑑老師書上的拿錢買樂透中獎花用應該是類似的
概念
Tom avatarTom2019-05-20
其實我比較好奇的是 相對人應該算超商 還是遊戲公司
看到那個媽媽一直和超商吵其實有點困惑 和遊戲公司說應
該更有機會吧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9-05-21
至於考試的時候應該要比較保護未成年人利益出發吧
Olive avatarOlive2019-05-23
痾 應該說法代的角度出發
Elvira avatarElvira2019-05-24
小孩不知道1萬多難賺,大安區更難懂
Joseph avatarJoseph2019-05-24
小時候買過任天堂4千多元卡帶也幾千元
Jake avatarJake2019-05-26
任天堂應也等於現幾萬元,小時候那懂錢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9-05-30
和遊戲廠商退錢,保證最快,應該會退
Ivy avatarIvy2019-06-02
一萬元算便宜了,如果能好好教育他
Hardy avatarHardy2019-06-03
爸媽了解他玩怎樣遊戲,不是一昧指責他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9-06-04
了解小孩,比討回一萬元,封鎖遊戲重要
Zanna avatarZanna2019-06-06
日本規定未滿18, 月課金上限2萬日幣內
台灣可能要定個上限,非全面禁止課金
Steve avatarSteve2019-06-07
限制行為能力人的契約行為,原則上效力未定,有效是例外。
Cara avatarCara2019-06-09
例外就應該從嚴解釋,所以目的性限縮適用範圍會比較正確。
Rachel avatarRachel2019-06-14
他能不能處分那個壓歲錢與他跟廠商訂契約的效力
應該要分開看吧
Lily avatarLily2019-06-17
目的限縮+1,84條是讓限制行為人不用每個小交易都要法代承
認,但不是讓他可以想怎麼花就怎麼花,太過寬鬆解釋會讓保
護限制行為人的規定形同具文。
Puput avatarPuput2019-06-19
這個明明去找遊戲公司就解決,媽媽放錯重點了吧
Megan avatarMegan2019-06-19
推樓樓上 保護未成年人立場來看84條確實應該從嚴認定
Joseph avatarJoseph2019-06-23
如果84條適用還要受77限制
那84條感覺會是無意義的重複規定
Annie avatarAnnie2019-06-27
應該認為在限制行為人處分零用錢
完成的那個時點
法代的84條允許效力才會及於契約行為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9-07-01
既然都是擬制允許了 那事後不承認也沒用吧
Jake avatarJake2019-07-06
84條有鼓勵儲蓄的意思,家長事後反對不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