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87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之第三人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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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8xji6 (c8)》之銘言:
: 題目:甲乙兩人民法87條把甲的房子登記在乙名下,乙死後乙的兒子丙繼承,又將房子賣
: 給善意的丁。
: 1.本題中我知道丙繼承人非87條但書的「第三人」,所以甲可以向丙要回房子,但是丁呢?
: 丁是87條但書的第三人嗎?丁可主張善意受讓嗎?
: 2.如果題目改成租給丁的話,那結果會不同嗎?
: 感謝

我覺的大家直接跳過何行為,即債
權,物權行為何有通謀之判斷,直
接逕認皆無效 ,然後處理善意取得或87但書太快了。

本題其實未說清楚,甲乙為避贈與稅 ,但甲就是想把財產移登給乙呢?

其實只有債權行為通謀,物權沒有吧

也許這裡有討論輾轉不當得利的可能

這是我小時候在李淑明的書看到,我覺的很有道理,供大家另一個面向的思考。

或許答案會開花,但應有再思考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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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ngrid avatarIngrid2014-06-27
是甲乙為避遺產稅,贈與通謀成買賣
Madame avatarMadame2014-06-28
推小時候 我小時候也看過明台大的書
Jack avatarJack2014-07-01
我覺得直接一筆帶過他物權也是通謀 才寫的完XDDD
除非是考法制那種啦 申論才兩題 時間很多可以隨便寫XD
Callum avatarCallum2014-07-05
呵呵,這讓我想到近期有一篇文章討論刑法320。甲明知提款機
故障,戶頭只有2000卻按6000,提款機卻吐3萬,甲是否該當320
文章作者認為基於「物權無因性」,不該當320…真的很神奇的
觀點,在刑法上面的話。
Lauren avatarLauren2014-07-09
抱歉,照你意思不就變成87I I了
Rae avatarRae2014-07-11
純看你內文和推文,贈與無效買賣有效,丙最後原則上1138.
1148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4-07-12
題目沒特別說明我們不需要假設他們有隱藏真正贈與的意思
來做一個假買賣的通謀
Freda avatarFreda2014-07-12
而且既然兩人就負擔行為皆是通謀,處分行為當然也是通謀
,物權行為也是要有讓與合意
Mary avatarMary2014-07-16
請問樓上的「當然」的依據是?
Faithe avatarFaithe2014-07-18
按照您推文和假設,甲真心誠意送他房子,然後做一個假買
賣,所以買賣是87i,贈與就是87ii了。那就皆大歡喜了,因
為407刪除166之一凍結,依406贈與契約成立,乙也經書面登
記取得所有權,這一切都是建立再你假設他們是真心贈與所
得出的結論,小弟才疏學淺,也是國考生,還懇請賜教。
Irma avatarIrma2014-07-20
當然的依據是王老師358頁(待會再確定)
Kama avatarKama2014-07-21
我假裝要賣你唉縫,你也知道我沒著意思,我們處分行為761
當然也是一樣存在這點瑕疵
Linda avatarLinda2014-07-21
385頁sorry
Oliver avatarOliver2014-07-23
iphone的例子有讓人誤解你採物權行為非無因性的看法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4-07-26
也許我舉的例子不好,您說的86二也沒錯,我手邊也沒李舉
例說明此觀念的資料,我只是想表達的是,我國在物權獨立
性下,既然物權行為也是一個法律行為,思考86就要再精細點
,用「當然」這種連接詞去說服法官或改題者,都是一種風險
。或許這樣的思考,才會讓你的答題層次更高
Harry avatarHarry2014-07-29
我的狀況是假設,不過題意不明下,你的寫法也要加上假設
兩個字會好一點喔
Freda avatarFreda2014-07-31
我剛翻了一下王老師,他的物權行為的確是通謀,他真心沒
有要給丙房屋所有權,不能類比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4-08-04
歡喜就好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4-08-09
那就預祝金榜題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