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881-2條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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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民法881-2條第二項規定

學說上似乎認為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等

這些債權就算是發生在原債權確定後

也可以成為最高限額抵押權的擔保範圍

可是基本上像是利息會被視為獨立的債權

為什麼發生在原債權確定後還要把它列入擔保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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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a avatarCara2014-09-22
我也不太懂 ....從屬性?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4-09-24
可以參看立法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