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保管(寄託)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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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國中八年級公民的題目,但可能是我想太多,覺得很多答案都可以

題目:

一名新娘大喜之日在聖壇前,結婚禮服竟然因保管人員疏失而脫線裂開,

讓新娘的屁股展現在眾人面前,主持婚禮的神父有些不知所措,

但還是將婚禮主持完畢,大喜之日成為這位新娘人生最悲慘的一天,

新娘因此怒告保管員,要求約新台幣120萬元的賠償。


問題:
該新娘要求保管人員賠償約新台幣120萬元,是要求負起下列哪一項民事責任?
(A)債務履行責任(換成債務不履行應該比較好)
(B)損害賠償責任
(C)道義賠償責任
(D)權利剝奪責任

正確答案是B,不過我覺得A也可以,因為婚紗請人保管,那應該就是寄託契約啊
保管人沒有善盡保管義務,那當然也要負債務不履行責任才是。

因為本人一邊代課一邊準備考試,所以遇到如此之問題還想請各位高手幫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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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3-05-01
a的答案你已寫出來了 債務不履行之賠償責任
Doris avatarDoris2013-05-04
感謝!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3-05-08
民法227和2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