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甲寄託金錶1只於乙處,乙擅自將之出售給知情的丙,並交付之,一個月後,
甲將該錶贈與乙,使乙取得所有權,乙丙間的處分行為效力為何?
解答為:自始有效
我的疑問有二:
1.自始有效的關鍵是因為"交付"嗎?
2.如果此題改成:乙謊稱為甲的代理人,擅自出售該錶給丙(嗣後甲也未將錶贈與乙)
那麼會是"效力未定"嗎?
先謝過各位高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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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將該錶贈與乙,使乙取得所有權,乙丙間的處分行為效力為何?
解答為:自始有效
我的疑問有二:
1.自始有效的關鍵是因為"交付"嗎?
2.如果此題改成:乙謊稱為甲的代理人,擅自出售該錶給丙(嗣後甲也未將錶贈與乙)
那麼會是"效力未定"嗎?
先謝過各位高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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