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國考課業相關問題,非歷屆考題的討論,如學理觀念的釐清。
舉民法第988條為例。
民法第988條
結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 不具備第九百八十二條之方式。
二 違反第九百八十三條規定。
三 違反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但重婚之雙方當事人因
善意且無過失信賴一方前婚姻消滅之兩願離婚登記
或離婚確定判決而結婚者,不在此限。
疑問:
請問「一」、「二」、「三」該怎麼讀?讀成第一「款」嗎?
感謝。
小弟使用的是《保成基本小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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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民法第988條為例。
民法第988條
結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 不具備第九百八十二條之方式。
二 違反第九百八十三條規定。
三 違反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但重婚之雙方當事人因
善意且無過失信賴一方前婚姻消滅之兩願離婚登記
或離婚確定判決而結婚者,不在此限。
疑問:
請問「一」、「二」、「三」該怎麼讀?讀成第一「款」嗎?
感謝。
小弟使用的是《保成基本小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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