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民法第322條 - 考試Mary · 2013-05-18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民法322中提及: 債務已屆清償期者,儘先抵充 以先到期之債務,儘先抵充 債務清償期 就像是要還錢的期日 那麼"先到期之債務"是指??? @@ -- 考試All CommentsIna2013-05-20我欠你二筆錢各100 一筆約4/10還 一筆5/10還Harry2013-05-22今天我拿出100元還錢 要先清掉4/10先到期的債務Kyle2013-05-24法條很文言 但是非常合情合理Related Posts現金流量表問題請教今天早上施敏的財政考古題要當兵了想報考公職兩個月備取水利會(運氣+附送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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