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繼承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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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甲與妻乙有子丙、丁、戊,丙先死 留有妻己與子庚,甲遺產為1000萬,

但有400萬債務,甲生前,庚結婚獲贈共50萬元,丁營業獲贈共50萬元,

戊向假借款100萬,問甲遺產如何繼承?其債務如何清償?



剛接觸民法繼承不久,感到很複雜,因為沒有解答也不曉得自己算的對不對?

1000+50+50+100=1200 總共遺產

1200/4=300,300 ....乙。 丙過世,由己與庚繼承,300/2=150....己。

庚先前獲贈50,因此150-50=100....庚。

丁先前獲贈50,因此300-50=250....丁。

戊欠債100,所以300-100=200.....戊。


求解,非常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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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 順心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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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Xanthe avatarXanthe2016-01-03
好像沒扣債務
Agatha avatarAgatha2016-01-05
....我也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算 Q_Q
Ula avatarUla2016-01-09
1200似乎要先扣400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6-01-09
如果單指甲遺產如何繼承?先撇開甲的債務400。
Daniel avatarDaniel2016-01-09
債務先扣剩600加上生前給的200總共800去分,每人分得200
Jacob avatarJacob2016-01-14
乙拿200 庚拿200-50=150 丁拿200-50=150 戊拿200-100=100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6-01-17
同r大結果
Dora avatarDora2016-01-21
謝謝大家,我知道該怎麼算了!!!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01-22
庚的部分應該要考慮受贈時丙是否死亡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6-01-25
請問一下遺產要扣除債務400萬,所依據之民法規定是不
是為民法1148條,限定繼承之有限責任,對於甲之債務,
以繼承人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所以須先
扣除400萬呢?(想模擬申論寫法,因此提問,謝謝回覆
與指正!)
Carol avatarCarol2016-01-26
是,債務清償之後才叫遺產 不然就是留下債務而已...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6-01-28
謝謝回覆!感激!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6-02-02
請問丙過世,庚為代位繼承, 庚之母己,也可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