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繼承問題 - 考試
By Dorothy
at 2017-09-15T13:22
at 2017-09-15T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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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各位法學先進們,午安!
根據民法
第 1187 條
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
第 1138 條
(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
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
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
無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
第 1144 條
(配偶之應繼分)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第 1223 條
(特留分之決定)
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五、 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小蘭過世時留有遺產新臺幣 1,200 萬元,父母雙亡,其配偶老吳已歿,兩人未曾生育子
女,所有後事皆由 小蘭的妹妹小雲一人處理。而小蘭留有一份遺囑,內容將所有遺產跟
權利均贈與「甲政黨」。依據上文, 若根據民法之規定,有關小蘭的遺產分配,下列何
者正確?
A)甲政黨得 10 萬元,其餘照應繼分規定分配。
B)甲政黨得 30 萬元,其餘照應繼分規定分配。
C)甲政黨得 600 萬元,其餘照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規定分配。
D)甲政黨得 1,200 萬元。
106年初等公民
考選部給的答案是B) 30萬
政治獻金法,每個人每年捐贈給政治團體上限30萬
我的理解是,這1200萬要扣掉妹妹的特留分(1/3),
政黨應該可以拿到800萬才對,怎麼只有30萬?
勞煩指點,謝謝!!
--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各位法學先進們,午安!
根據民法
第 1187 條
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
第 1138 條
(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
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
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
無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
第 1144 條
(配偶之應繼分)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第 1223 條
(特留分之決定)
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五、 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小蘭過世時留有遺產新臺幣 1,200 萬元,父母雙亡,其配偶老吳已歿,兩人未曾生育子
女,所有後事皆由 小蘭的妹妹小雲一人處理。而小蘭留有一份遺囑,內容將所有遺產跟
權利均贈與「甲政黨」。依據上文, 若根據民法之規定,有關小蘭的遺產分配,下列何
者正確?
A)甲政黨得 10 萬元,其餘照應繼分規定分配。
B)甲政黨得 30 萬元,其餘照應繼分規定分配。
C)甲政黨得 600 萬元,其餘照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規定分配。
D)甲政黨得 1,200 萬元。
106年初等公民
考選部給的答案是B) 30萬
政治獻金法,每個人每年捐贈給政治團體上限30萬
我的理解是,這1200萬要扣掉妹妹的特留分(1/3),
政黨應該可以拿到800萬才對,怎麼只有30萬?
勞煩指點,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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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7-09-16T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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