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當事人之概括繼承人不屬於第三人的範疇,是因為繼承屬事實行為,與交易安全無涉 <--
-我的理解 有錯請糾正><
但這題我就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大意如下:
甲通謀虛偽讓與土地A予乙,並登記為乙所有。不久乙死亡,A為不知情之丙所繼承。嗣後
,丙將A地贈與自己年僅15歲的丁子。甲得知後,請求丁應塗銷物權之登記,以回復其(
甲)之所有權。
丁有算在善意第三人的範疇嗎?(想說他不是靠繼承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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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之概括繼承人不屬於第三人的範疇,是因為繼承屬事實行為,與交易安全無涉 <--
-我的理解 有錯請糾正><
但這題我就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大意如下:
甲通謀虛偽讓與土地A予乙,並登記為乙所有。不久乙死亡,A為不知情之丙所繼承。嗣後
,丙將A地贈與自己年僅15歲的丁子。甲得知後,請求丁應塗銷物權之登記,以回復其(
甲)之所有權。
丁有算在善意第三人的範疇嗎?(想說他不是靠繼承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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