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連帶債務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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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接觸民法申論題,焦頭爛額中…想請教大家有關民法連帶債務的問題,非常感謝!

題目:
甲、乙、丙三人共向丁借款1200萬元購入不動產,當事人間並約定由甲乙丙三人就該借款各1/3分擔部分的連帶債務。

試問:若於事後發現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且甲的法定代理人並未於事前同意或事後承認甲的借款行為,使甲與丁之間的連帶債務契約無效,請問該契約無效的結果對乙、丙是否亦產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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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Yedda avatarYedda2015-11-12
記得一部無效,全部無效呢
Thomas avatarThomas2015-11-15
錢都借出去了怎麼可能全部無效...
Zora avatarZora2015-11-16
相對效力 若法代事後拒絕承認 依民法282條第一項其他債務
Megan avatarMegan2015-11-19
乙跟丙個別負擔六百萬 相對效力是指其無效不及其他債務人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5-11-20
乙跟丙不能主張其中的四百萬是無效的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5-11-22
剛學到這單元覺得應該是這樣...不知道對不對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5-11-23
不知道282是不是只能用在契約有效的狀況...
John avatarJohn2015-11-24
用111條的話就是除去甲的部分亦可成立然後乙丙的部分仍
為有效這樣
Rae avatarRae2015-11-28
恩後來想了一下282應該不行因為無效的話甲就一開始就不是
Kumar avatarKumar2015-12-01
債務人了...所以還是用111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