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總- 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相關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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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又重新看了一次這一題,有個疑問想請教前輩們,
關於限制行為能力人事前受法定代理人允許的受雇行為,到底應該用77,79的契約關係來解,還是用85允許獨立營業來解呢?

※ 引述《mamarita (麗塔媽)》之銘言:
: 限制行為能力人的受雇行為,可以算是85條的獨立營業行為嗎?
: 或是屬於一般需法定代理人同意的行為?
: 85土地代書一題
: 乙未滿18,經其父允許在丙公司上班,乙工作三個月後跳槽至丁公司,是否需另取得法定代理人許可?
: 此題賴師題解需另得允許。
: 而我上王將的函授,老師有提及85條包含受雇行為,且85條的允許採概括允許說,如果用王師的說法推,此題是否應該不需法定代理人另外同意??
: 感謝各位先進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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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mma avatarEmma2014-01-24
其實77當成一個普通規定,先放前面。78,79,當77的特別規定
。85就當79的特別規定。依受僱可包於85的解釋下,此契約
關係適用於79,85的差別在哪?前者法代同意,僱用契約有效
,但後續工作內容未必能做。後者畢其功於一法代同意,除可
使僱用契約成立外,受僱後的相關工作內容亦可做。這就是79
優先於77,85又優先於79適用。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4-01-28
個人淺見
Oliver avatarOliver2014-01-28
所以單獨行為78>77/契約85>79>77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4-01-29
79
Yuri avatarYuri2014-01-29
謝謝p大與R大回應!請問p大,您說的"優先適用",是指我們
Hedda avatarHedda2014-02-03
是指我們解題時要優先引用嗎?我是想到85的概括規定,才
才覺得可以不用另得允許的。結果錯了。這題賴老師書解題
這題賴老師書解題用77.79解。
Iris avatarIris2014-02-07
1.適用上優先,但你要讓老師知道你了解法律適用的順序,
所以先引77.79,再用“惟85學者有認受僱……“
2.一個基本思考,未成年人利益優先一切是我國法政策走向,
即使85的法代概括同意,亦不可有損未成年的可能,所以名
Hedy avatarHedy2014-02-09
概括,實仍有界限。至於界限為何,我手邊沒資料,書上或上
網查應該有。今天賴師用79,乃因他“另外跳槽“,法感應
該告訴你,這跟本不在法代當初事前允許的思考中了。所以,
即使未跳槽,都有概括允許的界限,更何況跳槽換老板,換工
作內容呢?
Thomas avatarThomas2014-02-10
哈 我覺得可能把你搞混了:原則上有85適用,但85有界限,判
準你再查。但題旨無疑已經超出界限,當然再回79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4-02-14
謝謝p大熱心回應!!人間真是處處有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