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文章我覺得怪怪的
章節標題說【訴訟上和解之效力為何?】
但內容是在說以下幾項:
1. 第三人及訴訟標的外之法律關係上的和解是否有效力?
2. 訴訟上和解有無既判力?
3. 形成之訴是否可以達成訴訟上和解?
然後小作業(實戰作答)
Q: 甲(妻)主張乙(夫)有外遇,訴請法院判決離婚,
兩造各偕訴訟代理人到場辯論,並成立訴訟上
和解,訂明:
1.兩造同意離婚。
2.兩造各授權對方,持本件和解筆錄正本,單獨
向該管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
3......(其餘和解條款從略)
問:上開和解條款是否生效?
假如離婚和解是由兩造訴訟代理人到場作成,
其結果有何不同?
大家有沒有發現?
本文章的作者只在意"別人"作成的"訴訟上和解"有沒有推翻
判決的"既判力"或"爭點效"的法律效果???
上文都在說"訴訟標的外和解""第三人不相關人事物之和解"
還在問說有沒有推翻現行法制的可能性???(有無訴訟上和解的既判力)
小作業是想問我要不要離婚對不對?
我就覺得事有蹊蹺..............................
真的是魔法少女小圓寫出來的【魔法力】不是既判力!!!
我想問的是:
訴訟上和解的真正內容是要敘述哪一條法條? 謝謝
祝大家 大年初一 新年快樂 恭喜發財 金榜題名
--
章節標題說【訴訟上和解之效力為何?】
但內容是在說以下幾項:
1. 第三人及訴訟標的外之法律關係上的和解是否有效力?
2. 訴訟上和解有無既判力?
3. 形成之訴是否可以達成訴訟上和解?
然後小作業(實戰作答)
Q: 甲(妻)主張乙(夫)有外遇,訴請法院判決離婚,
兩造各偕訴訟代理人到場辯論,並成立訴訟上
和解,訂明:
1.兩造同意離婚。
2.兩造各授權對方,持本件和解筆錄正本,單獨
向該管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
3......(其餘和解條款從略)
問:上開和解條款是否生效?
假如離婚和解是由兩造訴訟代理人到場作成,
其結果有何不同?
大家有沒有發現?
本文章的作者只在意"別人"作成的"訴訟上和解"有沒有推翻
判決的"既判力"或"爭點效"的法律效果???
上文都在說"訴訟標的外和解""第三人不相關人事物之和解"
還在問說有沒有推翻現行法制的可能性???(有無訴訟上和解的既判力)
小作業是想問我要不要離婚對不對?
我就覺得事有蹊蹺..............................
真的是魔法少女小圓寫出來的【魔法力】不是既判力!!!
我想問的是:
訴訟上和解的真正內容是要敘述哪一條法條? 謝謝
祝大家 大年初一 新年快樂 恭喜發財 金榜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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