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民訴真是一步錯步步錯 - 考試Sandy · 2015-10-25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第二題 應該是考公同共有行使債權的起訴吧 借名登記契約的返還請求權 應該是831準用828條3項吧! 固有共同必要訴訟,要一同起訴 我卻寫成回復共有物, 輸輸去了。 有人要分享一下嗎? 感覺律師考題好像比較難 -- 考試All CommentsQuanna2015-10-26我以為在考家事QQKristin2015-10-28我也以為考家事+1 ==Oliver2015-10-29某次決議的內容Oliver2015-10-30跪求決議~Candice2015-11-04差點以為家事 幸好沒有Hardy2015-11-04等我眉頭一皺發現不對勁的時候已經打鐘了QQ104第3次決議?Joseph2015-11-08104年第三次(我沒背出這個)Thomas2015-11-13l大超強 ,決議達人Franklin2015-11-16這是實務ㄧ貫見解啊,今年有決議,考前總複習都會講Candice2015-11-18昨天晚上才印出來看的Kristin2015-11-22104這決議好幾個老師都有提到,我記得廖翊也有講、蘇軾也有Kristin2015-11-23這決議各家補習班應該都會提到吧。Hazel2015-11-25寫錯了QQKristin2015-11-27根本沒聽過…Hardy2015-12-02崩潰~~寫成家事法Jack2015-12-04這下第二題全爆....Sierra Rose2015-12-06第二題整題去了Xanthe2015-12-08考前5分鐘我還在看那該死的決議,還寫錯,誰人比我慘Mason2015-12-10推樓上我也是哈哈哈哈Eartha2015-12-14有繼承回復請求權吧,應該還是跟家事有關吧Victoria2015-12-15我寫家事...而且我在死亡之組Lydia2015-12-20死亡之組那個啊?Anonymous2015-12-22民訴最後一科夠累了,題目還出的那麼靠背,一點也不溫暖,沒人性Frederica2015-12-24花太多時間想第三題 第一二題沒時間寫 Q___QVanessa2015-12-25e04 這決議字號有記,可是完全沒看出來。 orzQuanna2015-12-30噴了= =Zanna2016-01-03有人可以解釋一下題目說的避免乙將來主張繼承權嗎?Ula2016-01-07死亡之組就是傳說中的財稅法Charlie2016-01-10確認訴訟?單純合併?Iris2016-01-13這題是家事事件吧!主張確認親子關係之訴跟繼承回復請求權訴訟吧!Ida2016-01-14我也是這樣寫的Necoo2016-01-15配合家事法41Madame2016-01-16說真的,有人想過他民訴和家事feat起來考嗎Connor2016-01-18對啊41、51通通要寫到Hardy2016-01-21有第6條審判權衝突嗎Puput2016-01-21高雄考區的更崩潰,最後一節時旁邊的廟會煙火鞭炮狂炸,到完還沒結束!Charlotte2016-01-23我想是最後一科大家思考力跟注意力都下降了Leila2016-01-24完全沒注意聽到有鞭炮,直接瘋狂趕時間寫題目,真正體會結廬在人境而無車馬喧...= =難寫到極致Jacky2016-01-28專注考卷上的都不會為鞭炮聲分心Madame2016-02-01個人認為應該是家事加民事 然後家事第41Donna2016-02-06我也是寫家事加普通民事訴訟Christine2016-02-07要提啥訴訟啊William2016-02-10家事+民事的話,另一個決議是類推家事法41條Rosalind2016-02-14不是確認親子訴訟喔?Hedy2016-02-18確認親子+繼承回復Olivia2016-02-20我寫確認親子+共有人回覆XDEartha2016-02-25不知道家事跟民事怎麼合併 所以就把回復請求寫成繼承回復了Odelette2016-02-29法律真的很有趣啊 看重的點不一樣結論就完全不同了 我個Skylar DavisLinda2016-03-01人是往家事法寫 因為我眼中的關鍵字是一勞永逸 所以只要Dinah2016-03-02那個小王八蛋不是繼承人就天下太平了 不過看上面的說法Regina2016-03-07也很有道理 或許都要寫到吧...Irma2016-03-08我才搞笑,寫繼承回復+「否認子女」XDDDAnonymous2016-03-11要一勞永逸就直接把人做掉啊,反正他還不是繼承人Charlie2016-03-15靠背~Dinah2016-03-17我看到一勞永逸 也是認為單純考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跟既判力Dinah2016-03-18一勞永逸我是認為是想讓考生採用"紛爭一次解決"法條Thomas2016-03-22推樓上兩樓 我覺得怎麼寫都可以 但邱派那些關鍵字和法理才是高分關鍵Kristin2016-03-27不過應該是要考普通民是可不可以跟家事事件合併啦Rae2016-03-29考到最後已經頭昏腦脹了 題目沒看清楚 QQRelated Posts化學沉殿表試題一問記帳士考試 2 個問題103國營電機甲專B第四題2015會計師考取心得文請問35歲準備會計師考試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