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工廠離職問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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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我和男友去應徵了一間電子工廠工作時間是禮拜一至禮拜六 下午5:30至晚上12:00每周休星期日因為我們白天都還有在飲料店打工怕隔天上班太疲勞才找這樣屬兼職型時間的工廠當初面試官還說加班機會很少只是偶爾我們才放心進來工作但第一天工作竟然就加班到凌晨2:30第二天加班至凌晨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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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ia avatarOlivia2012-11-19
妳說「我只做了3天,第4天我就打電話給工廠說我們要離職,這樣我還領得到我們該工作時數的薪水嗎?會被以其它理由被扣錢嗎?」這樣無理頭的問題在這裡問誰都不知道,要去問那家工廠的老闆才對吧但是這家工廠蠻多違法的:1.一整天下來只能休息20分鐘,加班至這麼晚卻沒吃飯時間,加班費是從�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2-11-20
1合法但不合常理;每ㄖ工作1730~2400,實數6.5小時,未達八小時之正常工作時間,工廠主張做滿八小時以後才算加班,並沒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2薪資如果是約定月給制,是不能用時薪制之103元計算單位小時薪資,加班費必須用月新除以30ㄖ再除以8小時所得之單位小時薪資,再乘上加班時數。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