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 想到頭很痛的起訴不可分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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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讀書的時候 一直想一個問題

甲一行為過失傷害乙丙
此時乙提起告訴 嗣後於審判中和解
六個月內丙再提起告訴 此時有沒有一事不再理的適用 丙的告訴到底合不合法?
感恩大家的回答 祝大家考試都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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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9-11-30
起訴不可分的前提是有效合法的起訴,告訴乃論之罪要有
合法告訴存在,傷害罪僅乙告訴,法官只能審乙部分,嗣
後丙在告訴,並不衝突。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9-12-03
邏輯上,甲跟乙是和解的,但關丙屁事,丙會說,老子或老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9-12-06
娘有說原諒他嗎?不過專業要怎麼表達,你自己想囉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9-12-07
起訴不可分與告訴不可分 是不同事情,你混淆了
Elvira avatarElvira2019-12-11
如和同事一起被撞,同事願意和解不關你的事
John avatarJohn2019-12-11
如你簡單和解,昨法拉利撞1死1傷更簡單沒事
Agnes avatarAgnes2019-12-13
刑訴232 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
Iris avatarIris2019-12-14
刑訴237第二項,各位告訴之人有數人,一人遲誤期間,
效力不及於他人
Sarah avatarSarah2019-12-17
刑訴238第二項,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如是甲
乙間和解之效力,故不及於丙得提出告訴之權利
*得為告訴之人。筆誤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9-12-18
起訴不可分是檢察官起訴範圍的問題
Enid avatarEnid2019-12-20
規定在刑訴267
Xanthe avatarXanthe2019-12-22
告訴不可分是對一人撤回告訴及於其他共犯的問題,規定
在239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9-12-25
啊這樣我了解了 謝謝各位的協助 祝大家都順利~~~
Olivia avatarOlivia2019-12-29
然後這是想像競合犯,實體法上一罪,訴訟法上為單一
案件
Mason avatarMason2019-12-30
你別搞錯,理解成兩個案件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0-01-03
過失犯討論不可分……?
Vanessa avatarVanessa2020-01-04
呃…我看錯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