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放假員工的補償 -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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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一直在思考此問題
後來打去市政府問的結論是
加倍給薪+補假一日

勞動基準法
第 40 條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
得停止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
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
前項停止勞工假期,應於事後二十四小時內,
詳述理由,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請記得維護自己的權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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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2-06-14
剛剛收到消息:老闆要我們自行請特休....
Hedy avatarHedy2012-06-19
那沒特休的人怎麼辦?
Jacky avatarJacky2012-06-19
那我這種今天請補休的人..補休會扣一天嗎..?
Eden avatarEden2012-06-23
有人很可憐的現在還在公司嗎
Rae avatarRae2012-06-28
有...內人...所以特地為她而查的=.=~~~~
Ethan avatarEthan2012-06-29
我...><
Yedda avatarYedda2012-07-01
沒消沒息....一樣照常上班.....哭哭
Lily avatarLily2012-07-04
台灣老闆的劣根性顯露無遺
Sarah avatarSarah2012-07-05
那可以去哪裡申訴照常上班可是沒補假沒工資加給嗎?
Mary avatarMary2012-07-06
而且更慘的是 還要被扣全勤 今天公司只有五個人沒遲到
老闆自己也超晚來的
Olga avatarOlga2012-07-07
今天上班 告知下午放假 下午上班時間就算額外加班費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2-07-12
我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