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財產的人就可以肇事毀人家庭嗎?現行法律是否太不公??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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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下面這個判例,毀了別人的一生,還造成受害者家人放棄工作終生要照顧植物人,卻只判官一年多或賠98萬,台灣的法律是不是離譜到不可置信了???法官是不是腦袋壞掉?曾經聽過一句話,寧可撞到人也不可以被人撞到,在台灣似乎是真實的結論!法律是不是該修改成:不負全額賠償金額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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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m avatarLiam2012-11-01
本案不公平之處,僅民事賠償的相當規定而非司法體系侵權行為人雖經判決確定需負近2000萬之賠償責任因其現無財產可供執行,使被害人誤認為『求償無門』實不盡然經判決確定需負之賠償責任,為確定之債務債務人於債權債務關係存續期間,仍需負債務清償責任不會因無清償能力而可豁免又刑、民事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2-11-02
不負全額賠償金額者"死刑",--板大這句話是否有違背罪刑相當原則倘若刑法詐欺罪背信罪都未修改為死刑板大此話會不會有失平衡況且一為民事判決一為刑事判決如何相等之該案判決如何大家各有各自看法個人不予置評因為不才白痴我最近有朋友因為5萬元和解金繳付不出而需被執行八個月只因家
Ina avatarIna2012-11-02
人家沒有財產沒有錢賠給被撞的人就說沒有財產的人就可以毀人家庭對方畢竟也去坐牢了阿那人家有財產賠一大筆錢給被撞的人之後又被批評說富人有錢就可以毀人家庭......真難....2012-11-0619:41:49補充:有誠意的話,每月工作也可賠幾千一萬,<<你叫一個正在坐牢的人每個月出去工作還幾千一萬你是�
Tracy avatarTracy2012-11-01
這就是現在的法律'過於輕縱犯罪者'無怪乎治安不好'社會風氣敗壞'因為刑判的很輕嘛'自然輕易的犯法沒再怕的'讓安份守已的民眾活在無保障的恐懼中'台灣的法律確實需要好好修正一翻的修法'否則真像是[本末倒置]的=法律反而是在保護犯罪者的可惡及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