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有關律師市場研究 - 考試

Table of Contents


除了醫生被總額管制以外(個人覺得這種管制也很奇妙),

各行各業都有競爭的問題,不單單是律師而已,律師有什麼

值得其他行業受到保護呢?個人認為並沒有。


律師考試的目的是什麼?個人認為是在於測驗一個人對於法

律是否有基本的瞭解、是否能夠給予一般民眾基本的法律諮

詢,在符合基本水平以上的人,就應該要給予其律師資格才

對,目前各大學法律服務社的水準,基本上都不至於太差,

將這些有能力提供民眾法律諮詢的人的青春浪費在國家考試

上,不覺得是一種浪費嗎?


尤其是在現行的考試制度下,範圍如此大,獨門暗器橫行、

法科老師給分過於嚴苛,賭的就是運氣而已,賭你剛剛好有

念到、賭你剛剛好寫到老師想看的、賭你剛剛好沒有忘記而

已,這樣子的制度,就只是讓許多考生浪費許多青春在律師

考試上而已,這樣對社會是有幫助的嗎?經過這樣子考上的

人真的沒比考上的人能力好嗎?個人並不這麼覺得,尤其是

像我這種憑藉運氣考上的人,對於比我更優秀的人沒考上,

又要浪費許多時間在考試上,就替他們覺得不值。


個人覺得要保障民眾的作法,應該要做的是設立一個統一的

網站,公開每個執業律師的學經歷、承辦過的案件,甚至是

提供一些案件的勝負、書狀給大家參考;也可以參考臉書、

google一樣,讓受委任人評分的機制(至於機制怎麼建立、

評分人如何受到保護,這可以再討論),再讓民眾憑藉這些

資訊去判斷、選擇律師,這就是市場競爭,競爭不過的,自

然而然就會被淘汰,也能及早的轉換跑道(事實上也是有很

多人自覺競爭不過,而沒有執業,不是嗎?),而不是浪費

許多有能力,只是運氣沒有那麼好的人的青春在這種「射幸

性」甚高的國家考試上。


說一些比較重的話,有些人就是很自私,考上前希望提高錄

取率(就不說這幾年的錄取率其實沒提高多少了,只是分母

變多,分子自然就變多了),考上後又怕競爭,希望限制錄

取率,以減少自己的競爭對手,而不是去思考如何在競爭激

烈的環境出突顯自己,這樣的人真的能替受任人做好受任的

工作嗎?個人是持懷疑的態度的。


最後,祝福沒上岸的人及早上岸,也希望已經上岸的人,能

夠發揮影響力去影響律師公會,讓他們不要做出這種對社會

無益、又自私的建議。

--

All Comments

Hazel avatarHazel2017-04-15
喜歡這篇
Freda avatarFreda2017-04-19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7-04-21
人家美國是入律師門窄 所以放寬成為資格考 台灣呢 幾
學分就能考律師 還放寬成為資格考 這樣更慘好嗎
Delia avatarDelia2017-04-25
學美國不要只學人家後半套 前半套要不要跟引進啊
Ingrid avatarIngrid2017-04-25
同意樓上所說,美國是先拿到大學學位之後才讀law school
,如果單純放寬成資格考,至少要篩掉修20學分考律師的
或是法研所之後才能考。
Megan avatarMegan2017-04-27
這位道長講話實在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7-04-28
要改成資格考,大學部法律系要廢掉,要不然問題不會解決
Kama avatarKama2017-04-29
不是大學法律系的問題吧...是一堆鳥大學的問題
Elma avatarElma2017-05-02
考不上律師的法律系 跟考上律師的學分班 我是會找後者就是
Una avatarUna2017-05-03
律師本來就是資格考,就像日文N1一樣代表你有該能力的
Leila avatarLeila2017-05-07
門檻。
Eartha avatarEartha2017-05-11
一般老百姓根本無法分辨什麼是好律師爛律師 國家事前
放寬資格 事後不把關 就算為了考不上的人謀福利也該
有點良心啊 律師不該簡化成資格考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7-05-13
律師打贏說自己厲害 打輸說法官亂判 民眾有能力判斷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7-05-18
看看政治人物打官司就知道了 再不把關律師 只會越亂
而已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7-05-20
說真的,律師有市場機制,要講把關院檢還比較需要。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7-05-24
市場把關? 民眾看得出來 就自己打官司了 律師把關不
能交給人民好嗎 這根本只是為了沒考上的人找理由擴張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7-05-24
名額罷了 律師一定要有專業人監督好嗎 不然亂打官司
受害的是人民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7-05-27
推 這篇寫得比前一篇中肯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7-05-31
亂打官司?你可能要先要給你這句話一個定義。
如果因為律師辦案不認真使當事人承擔不利益,這不就是
Callum avatarCallum2017-06-02
市場機制的發揮時候了嗎?難道你要說現在市場的上的知
名律師都是辦案不認真只是業務做得好嗎?
Thomas avatarThomas2017-06-03
很多是阿 哈哈哈哈哈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7-06-07
你突破盲點了
Dinah avatarDinah2017-06-07
就拿政治人物的官司來講好了 一堆律師在電視上講得煞
有其事的 請問民眾能判斷嗎 市場機制又在那裡 判的跟
這些律師講得不一樣 市場機制竟然是罵司法 判得一樣
市場機制是說律師讚 請問這種機制有何意義
Freda avatarFreda2017-06-08
民眾又無專業能力判斷 只能從輸贏來判斷 然後輸是司法
不公 贏是律師自己能力好 這就是市場機制的現實
Kelly avatarKelly2017-06-12
律師根本立於不敗之地啊
Freda avatarFreda2017-06-15
ABA的學校有很少嗎?實際上美國是用學費把關吧.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7-06-18
我曾經看過某律師寫道...成功說服法院不採最高院歷年見解..
.這要怎麼解讀?採歷年見解的恐龍?不採歷年見解的恐龍?
還是說服法院不採歷年見解的好棒棒?司法的個案性...就是各
方各面的遮羞布啊...但也是沒辦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