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要求做偽證 - 工作
By Jacky
at 2013-07-11T00:00
at 2013-07-11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小弟因犯了妨害性自主案件被提告
初次開庭 法官問我跟被害人發生幾次
性行為 因為時間久遠 我早忘記了
法官要我大愾寫一寫 不重要
共27次 一周一次(後來細想次數其實沒那麼多)
小弟法律知識淺 不知道 一次一罰
後來證人(被害人)做證 拿我以圈選的萬年歷
去圈選 交給法官 法官覺得被害人圈的次數不對
要求要她在圈多一點 被害人說 可是沒那麼多呀
法官說 不行就是要一周一次 在圈過
結果變成我不得緩刑 一定要坐牢
小弟也提出上訴 不過沒開庭二審就自行判決 上訴失敗
現在只能上訴最高法院 那該怎麼辦呢
法官這樣的行為 不算違法嗎
最高法院會接受上訴嗎 書面證據沒說很多疑點
要查閱開庭的監視畫面 才有證據
那這些記錄會留著嗎???
初次開庭 法官問我跟被害人發生幾次
性行為 因為時間久遠 我早忘記了
法官要我大愾寫一寫 不重要
共27次 一周一次(後來細想次數其實沒那麼多)
小弟法律知識淺 不知道 一次一罰
後來證人(被害人)做證 拿我以圈選的萬年歷
去圈選 交給法官 法官覺得被害人圈的次數不對
要求要她在圈多一點 被害人說 可是沒那麼多呀
法官說 不行就是要一周一次 在圈過
結果變成我不得緩刑 一定要坐牢
小弟也提出上訴 不過沒開庭二審就自行判決 上訴失敗
現在只能上訴最高法院 那該怎麼辦呢
法官這樣的行為 不算違法嗎
最高法院會接受上訴嗎 書面證據沒說很多疑點
要查閱開庭的監視畫面 才有證據
那這些記錄會留著嗎???
Tags:
工作
All Comments
By Eden
at 2013-07-15T10:34
at 2013-07-15T10:34
法官如果達不到公平審判的要求,表示不適任,自然需要被淘汰。依據憲法第81條的規定,可以免除法官職務的三種條件是:一、刑事判決確定,二、受到公懲會的懲戒,或者被宣告禁治產(即指法官有精神上的問題)。其中,懲戒機制是由司法院的人審會或監察院的彈劾送到公懲會,由公懲會決定是否懲戒該案司法官。換言之,懲戒的發動機關是司法院人審會或監察院,決定者是公懲會。公懲會的法源依據是憲法第77條:「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所以公懲會設於司法院之下,並且與司法院人審會一樣,組成人員都是法官。公務人員懲戒法第二條規定當公務員有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才構成應該受到懲戒的條件。於是乎,都是法官體系的人握有決定法官應否受懲戒的權力。民間推動法官法行動聯盟基於「人」的改革是司法改革極為重要的一環,所以期望透過法官法立法完成,能夠吸納優秀人才、淘汰不適任法官,確保公平審判、提高裁判品質。法官法草案包含法官的來源、法官的職務監督、法官的評鑑、法官的懲戒。
依法官法第30條之規定,司法院設法官評鑑委員會,掌理法官之評鑑。法官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應付個案評鑑:一、裁判確定後或自第一審繫屬日起已逾六年未能裁判確定之案件,有事實足認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審判案件有明顯重大違誤,而嚴重侵害人民權益者。二、有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情事,情節重大。三、違反第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四、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十六條或第十八條規定,情節重大。五、嚴重違反辦案程序規定或職務規定,情節重大。六、無正當理由遲延案件之進行,致影響當事人權益,情節重大。七、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適用法律之見解,不得據為法官個案評鑑之事由。
依法官法第35條第三項之規定,當事人、犯罪被害人得以書面陳請第一項機關、團體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
如果版大所敘是事實的話,那一審法官就已涉嫌不公審理、非法判決。版大自可以委任專業律師,依法提起上訴最高法院,並依上述法官法之規定,向法官評鑑委員會,提出對一審法官個案評鑑之申請。
法官於審理案件時,於法庭上都會當庭進行錄音錄影,司法會依規定,進行調查,必要時會調閱審案錄影之相關證據,若查明版大確實有遭法官惡意羅致罪行之事實,司法自會對該名恐龍法官作出適當之懲處,並還給版大一個公道。
以上提供你參考
最後祝你能順利解決問題,一切順心如意
By Megan
at 2013-07-13T22:44
at 2013-07-13T22:44
所以,除非你因為程序違法,直接被駁回了
才會沒有開庭就判
會有這種結果也是你的錯啊!
誰叫你上訴不合法的?
By Frederic
at 2013-07-14T06:13
at 2013-07-14T06:13
你跟你律師講
你願意與被害人對質
或者你願意測謊
By Rachel
at 2013-07-15T20:44
at 2013-07-15T20:44
性行為 因為時間久遠 我早忘記了
法官要我大愾寫一寫 不重要
共27次 一周一次(後來細想次數其實沒那麼多)
小弟法律知識淺 不知道 一次一罰
後來證人(被害人)做證 拿我以圈選的萬年歷
去圈選 交給法官 法官覺得被害人圈的次數不對
要求要她在圈多一點 被害人說 可是沒那麼多呀
法官說 不行就是要一周一次 在圈過→就算法官真的要被害人證據造假,也不可能讓你在場,見證一切過程阿。被害人告你刑事的目的,不就是要讓你坐牢嗎?若被還人的目的不是要讓你坐牢而是要錢的話,那他應該是告民事。嗎所以就算法官讓他證據做假,讓你關久一點,那不是更符合他的目的嗎?他是可能會說出來,但說的對象絕不會是你 ,你又怎知這些事情的。
結果變成我不得緩刑 一定要坐牢→原則上,我是不相信你的鬼話啦 。給不給緩刑原本就是法官的職權,就算法官不給你緩刑,也不需做假阿,就算你只犯過1次,法官不給你緩刑都可,為何需要做假再不給你緩刑 。
小弟也提出上訴 不過沒開庭二審就自行判決 上訴失敗→二審為一審的續行審,也是事實審那可能不開庭就宣判了,那當初就直接駁回你的上訴就可了,幹嘛要搞的如此麻煩。
現在只能上訴最高法院 那該怎麼辦呢
法官這樣的行為 不算違法嗎 最高法院會接受上訴嗎 書面證據沒說很多疑點
要查閱開庭的監視畫面 才有證據
那這些記錄會留著嗎???→妳的犯罪紀錄會隨你一輩子。若 你所言屬真,法官會讓自己的犯罪事證留下來、流出來嗎?三審屬法律審,上訴理由僅能以法官判決違法,你說一、二審法官證據造假,三審不調查新事實、新證據僅能以一、二審的證據為判決依據。你要以一二審法官造假證據為理由上訴三審,那勢必須調查新事實、新證據才可能推翻舊事實、舊證據,但三審不能調查新事、實新證據,所以無解 。耀也是另提訴訟而不是上訴。
By Wallis
at 2013-07-11T09:08
at 2013-07-11T09:08
By Tom
at 2013-07-11T16:17
at 2013-07-11T16:17
那有二審沒開庭直接上訴失敗這種東西?????真的有話,請找司改會
By Blanche
at 2013-07-15T15:00
at 2013-07-15T15:00
在知識家這邊說謊 對我有幫助嗎
我說的是認真得好嗎
By Hedwig
at 2013-07-12T20:15
at 2013-07-12T20:15
Related Posts
要考乙.丙.用電設備檢修技術士須具備什麼條件
By Sarah
at 2013-07-11T00:00
at 2013-07-11T00:00
請問我到底能否貸款?
By Freda
at 2013-07-11T00:00
at 2013-07-11T00:00
我到底生了什麼病
By Lucy
at 2013-07-11T00:00
at 2013-07-11T00:00
我自認為身體方面很健康健康檢查也都沒問題
但就是有很多毛病
我經常頭�� ...
雷風恆變澤風大過...問感情
By Oliver
at 2013-07-11T00:00
at 2013-07-11T00:00
麻煩老師解工作卦,感激不盡!!
By Harry
at 2013-07-11T00:00
at 2013-07-11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