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法定解除權之第三人利益契約 - 考試Ivy · 2013-04-02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上來請教大家一個問題,因為在兩本書看到不同的說法 上網搜尋也查不到確切的答案 A書上說:第三人利益契約中,要約人行使法定解除權將使第三人(受益人)權利消滅 對第三人影響大,所以須經第三人同意後方得行使 B書上說:法定解除權係法律明定為保護債權人權利所設, 若為保護第三人之利益而剝奪債權人之法定權益,有欠公允 因此解釋上應毋庸得第三人同意,且此與民法第269條第2之規定亦無違背 不知道大家知道哪個說法才是正確的嗎? 先謝謝大家了^^ -- 考試All CommentsLinda2013-04-03沒有對錯,考試時兩說並陳,採你認同的並說理Thomas2013-04-08可以請問是哪2本書嗎?Damian2013-04-12謝謝P大!A是志光的陳曄老師,B是千華的考古題解析Skylar Davis2013-04-13感謝!David2013-04-17A說就是王師的見解 B說則是詹師Related Posts推薦的國際關係補習班老師法學緒論的考試問題稅特問題(民法、稅法、會計、財政)普考會計學概要計概/資料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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