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職場主管惡意毀謗 - 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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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跟同事借手機
之後侵犯隱私偷看聊天內容
事後再毀謗轉述給其他主管聽
造成幾位主管與一名員工對立
聊天內容可證明
他亂湊兩人句子再去轉述
轉述的人可證明他有聽到主管毀謗員工的內容
導致員工待不下去
身心受創尋求醫生治療
請問這樣可採取什麼法律途徑
需要準備什麼以及到哪裡去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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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han avatarEthan2013-11-14
勞工權益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4條規定,雇主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二、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勞工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二款,不經預告終止契約者,隸屬於非自願離職者,雇主應支付資遣費及開立非自願離職(此證明得以申請最低六個月之失業給付津貼)
然而,基本上雇主不會乖乖就範,給予勞工資遣費及開立非自願離職,故必須循相關主管管道申訴調解.
申訴單位:工作地勞工局至於毀謗問題,勞工本身是否要經司法程序討個公道,則由勞工自決之.......法律諮詢管道(訴訟)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法律諮詢免費及弱勢補助管道)
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
以上則必須由勞工本親自辦理之,他人無法幫忙,除非花錢委託律師辦理.祝順心
Ida avatarIda2013-11-13
簍主你已經說道刑名囉就是誹謗
你要準備證據比方人證或物證法院按鈴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