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說話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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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呦
就是裝學問咩

可幸可喜的是
現在好多新進法官的判決書
都蠻前衛不因循傳統的
寫的東西都很白話耶

除了搞來搞去賣弄一堆跟法律無關的語助詞介詞外
類似情形還有大法官理由書
君不見各大法官屎勁吃奶的力氣拼命秀自己所學 寫的長篇大論
可惜我連看都不想看
應該也是很多新進法官不太讀這些大法官的東西啦


※ 引述《essenuej (批踢)》之銘言:
: 剛看了篇判例...
: 最高法院48年台上字第860號判例:「......因休克跌落崖下溪中身死,不得謂非與上訴人等之行歐,有因果關係......」
: 由於我漏看一個非字,結果誤無為有,一直前後重看整篇究竟哪裡出問題。白忙了好久。
: 我決定來尿不準怪馬桶歪一下。是說這句子結構很有特色,為何不寫:「不得謂與上訴人等之行歐,不具因果關係」,而要用非口語方式的變體去敘述呢?用它的方式也不見得能意思更簡潔表達。
: 聽老師說過,這是一種行話的語癖,能顯示出自己讀了很多書。但個人覺得,這種本位主義似乎不是很應該才對。但我一介賤民的意見,肯定也不值一晒。
: 繼續潛水。
: 有沒有板友也來分享些法律人獨特的敘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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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Queena avatarQueena2015-07-30
寫那種文還比你這種廢文強一些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5-08-04
就八股,很愛負負得正
Ida avatarIda2015-08-07
同1樓 而且我覺得大法官解釋理由書是很好的參考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5-08-09
最近回文很勤喔...呵呵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5-08-14
同一樓
Poppy avatarPoppy2015-08-18
有的的確不必要,但有些廢話還落落長看了更不悅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5-08-20
一樓住海邊?
Selena avatarSelena2015-08-22
樓上 說別人住海邊前 你知道什麼是賤八股長X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