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侵佔罪 -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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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一個朋友日前撿到一張支票面額為新台幣8000元正,我朋友後來就拿去銀行存入自己的帳戶裡,過了幾天後,此筆錢並沒有進我朋友的戶頭(戶頭裡是有顯示這筆錢但不能領),原因是開票人去票據交換所登記說此張支票遺失了,過了幾天我朋友就接到警察局來電,電話那頭警員就問我朋友是否有撿到一張支票,我朋友就說有,後來警員請我朋友到警察局說明原因並做筆錄,之後警員跟我朋友說以"涉嫌侵佔罪"函送給檢察官,請問我朋友會被判什罪?會被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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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lerie avatarValerie2009-04-18
侵占的事實是確定了只是侵占未遂..戶頭裡是有顯示這筆錢可能有意圖要侵占這筆財但因外力因素無法提領(如票已報失)第三百三十五條(普通侵佔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佔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2009-04-1715:54:13補充:接到傳票是偵查庭大概會問你何時撿到的為何要去提領這票據的金額要確認你是不是有侵占可能性2009-04-1715:58:18補充:未逐的話原本��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09-04-19
1.偽造文書,簽名偽造文書,行使偽造文書,信用卡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判刑,偽造文書案件,被告偽造文書侵佔罪,業務侵佔,土地侵佔,土地被侵佔,業務侵佔罪,土地侵佔權,侵佔失物,侵佔財產,刑事侵佔,土地遭人侵佔是要告他偽造文書.仍然可以提出刑、民事訴訟,刑法是一罪一罰.1.偽造文書有18.種分類.2.詐欺罪.法律你要把證據收集齊全。相關刑民法衍生之規定參考資料:相關問題請參觀部落格或來信說明有問題來信或到部落格留言...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