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酒後騎機車,拜託法律達人20點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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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單,上面寫A2交通事故致自己與他人受傷違規事實:酒後駕車,經呼氣測試器測試酒精濃度達0.67MG/L舉發違反法條:第35條第1項第1款事情的經過,那天約在晚上11點左右跟朋友喝了3罐啤酒,12點30左右因明天要上班我就先行離開了!事發地點,與朋友家只有一個左轉,約大概30公尺50公尺左右,當時天氣良好路面狀況也還可以,但是視線不好,沒有路燈視線昏暗。再發生事情的地方有一間檳榔攤,檳榔攤的燈光很強,我得視線自然就是擺在檳榔攤的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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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0-07-11
以過來人的身分,可以提供幾點給你參考~(提供個人經驗)1.紅單部份可以先不繳,不會變雙倍,等法院判決書出來之後再帶判決書.罰單.駕照去繳錢即可2.因為超過0.55毫克,所以已經觸犯公共危險罪了,會有前科外加吊扣駕照1年事後還要參加交通安全講習(當地的警察局還會把你列為觀察對象)3.罰單的部份會分兩部份,一是行政罰(紅單),二是法院判決罰金(刑事罰金),繳錢的順序是先去檢察署繳法院的罰金,然後才是去監理站繳罰單,計算的方式是用相扣的,以法院的
James avatarJames2010-07-10
酒後駕車致人受傷,是吊扣管收駕照二年,法院可以分期,監理站不能分期。
Isla avatarIsla2010-07-11
我儘我所知回答你..1.違規事實:酒後駕車=不管你有沒a到人,酒駕就錯了。(這張單不便宜)2。從你的描述中我不知道行人到底有沒有強調他有被你a到。。3。看你能不能找到你沒a到他的證據4。你可以先去監理所申訴這樣這張單子會先被押住不用繳,但只能拖一陣  子而已,不是都不用繳。5。應該是可以辦分期,最多分幾期 你可能要問監理站才比較清楚。6。你不繳錢但車子是你朋友的,因為你紅單上面車號是記你朋友名字的,你不繳他會被罰��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0-07-12
回答很長請耐心看完1.關於你ㄉ行為已經構成公共危險以及過失傷害兩條罪名只要酒駕肇事無論是你撞人或是人家撞你酒測有數據就算是0.1都算是公共危險過失傷害相信版大無爭議ㄌ2.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部分必須等法院判決完才去繳如版大不放心先到監理站詢問因為你起碼罰6萬起跳如果法院判下來不足6萬監理站那裏你必須補足6萬法院判下來超過6萬你可免繳監理站那張紅單打算被關是否能免繳看法院判決而定通常酒駕法院那裡是很難商量要擇一辦�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0-07-10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2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第1款:「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機車酒測值0.55以上期限內45000元逾期15天46500元逾期15至30日內49500元逾期30日以上52500元1.你有沒有撞到人交通隊會去釐清2.不服可以申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