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關於離職規定 - 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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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azel
at 2010-04-13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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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小醫院的護士~想要離職~
但醫院說需要兩個月後才能離職~請問這樣符合勞基法嗎?
醫院把我的執照壓住~不讓我們拿~這樣有法可以幫忙嗎?
可以幫幫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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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職時就須將執照正本放置於醫院不然不給執照津貼
Tags: 護士

All Comments

Bennie avatar
By Bennie
at 2010-04-15T20:51
版大您好
依勞基法第15、16條勞工終止勞動契約預告期間規定
特定性定期契約期限逾三年者,於屆滿三年後,勞工得終止契約。但應於三十日前預告雇主。
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
(勞基法15條)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勞基法16條)
以上為節錄和您有相關的條文
所以預告期間和您在單位服務年資有關,版大可依法向雇主預告離職,貴單位所規定的離職預告期間不得低於勞基法相關規定標準,抵觸者無效。
再說到貴單位留置相關執照部分:
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事:一、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二、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三、扣留求職人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四、指派求職人或員工從事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工作。
五、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或健康檢查檢體。
(就業服務法第5條)
因此貴單位在聘僱員工時,可以要求員工出示相關執照或證件,但不應留置。
若單位有需要執照為證�
Belly avatar
By Belly
at 2010-04-15T00:36
按勞基法第一條第二項規定
「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本法所定之最低標準。」
所以,雇主與勞工所訂的勞動條件,顯已違反上開之強制規定,
依民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應屬無效。
勞工要終止勞動契約卻不需要具備法定之終止事由,
只要依照勞基法第十五條規定可隨時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但醫院說需要兩個月後才能離職
剝奪了勞工可依法隨時終止勞動契約的權利,
於法不合。
醫院把我的執照壓住~不讓我們拿~這樣有法可以幫忙嗎?
寫存證信函向醫院告知終止勞動契約
並限期將執照寄回
屆期不還以侵占論告

護士的放假制度

Ina avatar
By Ina
at 2010-04-12T00:00
護士有可以放暑、寒假嗎?它的放假制度是怎樣的?

有關無照駕駛撞傷人賠償問題

Jacob avatar
By Jacob
at 2010-04-11T00:00
請問各位大大我無照車禍我是開車正常左轉撞了一個騎腳踏車的國中生..他穿深色衣服無反光標飾..我不小心撞上�� ...

請問牙科診所護士可以幫忙補牙嗎?

Frederica avatar
By Frederica
at 2010-04-10T00:00
今天下午去看牙醫補牙但晚上的時候補的樹脂掉下來了回診所補是由護士幫我把洞補起來就只是挖一團樹脂塞到洞 ...

夭壽護士~~太扯了

Catherine avatar
By Catherine
at 2010-04-08T00:00
作弄病患PO上網護士丟工作更新日期:2010/04/0803:00唐嘉邦/北縣報導中國時報【唐嘉邦/北縣報導】在三重祐民醫院 ...

不知道是不是我想太多了?

Blanche avatar
By Blanche
at 2010-04-08T00:00
今天新聞報導了一件事就是有間醫院的護士惡搞病人而且還把過程拍下來po到網路上相信大家都有看到這則新聞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