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保障人民還是逼迫人民~~~~~~~~~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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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去年我因故被辭退然而機車被偷身無分文而求助相關機構但都不受理後來在報紙上看到日領之工作那名人士說因為他賭博性遊藝場若到公司上班被扣款需馬上償還所以須先測試帳戶有無欠款且我也一值詢問是不是詐騙他誠若不是且在通話中都能證明而我也亟需有份工作而此被騙了後來簡易法庭開庭時那名法官說我之前有一案詐欺這一案比照上一例他說我若無罪我怎會被判刑最後判決還加重但我不服的是那一案在開庭時我就有提出我無法回戶籍地也

All Comments

Joe avatarJoe2012-09-15
謝謝你揭露台灣司法的黑暗面
Annie avatarAnnie2012-09-14
你不用解釋了,繳不出錢就是抓去關,刑法明文規定,用不著解釋那麼多藉口理由大道理。這些理由藉口大道理就留著向法官大力的詮釋。你不高興有這一條,有本事就去選立委,然後把刑法這個條文改掉,改成你想要的法律,甚至你要大翻修法律也行。選不上的話,就照規定行事而已。2012-09-1713:42:52補充:補充九層塔論述就算你有錢繳易科,檢察官如果不爽給你易科罰金,還是直接發監服刑。你的藉口理由大道理,就留著到監獄大力的詮釋吧。反正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2-09-17
看來,發問者也不是真的上版要得到答案.所以,罵罵司法體系,說點發問者想聽的話,大家就會很開心.
Mary avatarMary2012-09-16
快去籌錢比較實在啦籌不到別去跳樓喔不然可是稱了牠們的意囧...想想看有一個通緝犯連關都省下來了還替牠們創造績效orz...何樂而不為?反正台灣人很多少一個算一個少兩個就湊一雙啊嘿嘿嘿2012-09-1515:31:15補充:法院絕對不會因為你無故不到就判你有罪沒有足夠證據是絕對不會將被告定罪的<<< 問題現在就是沒到所以判罪了後來才曉得啊囧...誰管你證據足不足夠啊?是不會看人家打的字是沾到眼_了還是?而且沒有足夠的證據也是可以硬判三人
Jack avatarJack2012-09-17
刑法12條...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你在該案雖非故意..但你也有過失...要騙你的人不會跟你說我要騙你的...你那通聯記錄就算真的也不能證明你不必為你這次犯的錯誤脫罪...而又你在送達地址又有指定的話通常也會寄達的..正式點能具更改送達處所聲請狀給法院要求改變送達處所.法院在這案子中間一定會有通知...而且法官裁定3個月就累犯來說我覺得也不重....判處徒刑能聲請分期繳納的...不然就申請易服勞役了....2012-09-1705:59:21補充:1我第一�
Ula avatarUla2012-09-16
術業有專攻法律問題要問律師比較好吧推薦一個網站法律諮詢家www.law110.com.tw裡面都是律師免費回答問題可以去試試看再決定怎麼處理會比較有個譜而且問問題還可以隱藏所以可以盡量詳述也不會被人看到就不會擔心法律關係講得不清楚律師在給法律的意見上出了差錯希望對你有幫助祝好運順利解決...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2-09-17
法律當然是逼迫犯法的人民然後保障合法的人民我無法回戶籍地也請轉交能轉交之住址直到n年後我被通緝才知道難道因他人之疏失就要造成我的損失嗎?<<<<<你沒有損失阿不管你有沒有收到傳票法院是依擬之前那一案的證據去做判決是因為法院根據證據然定你前案有罪所以判你有罪並不是因為你沒有收到傳票才判你有罪更何況無法回戶籍地不關法院的事依法法院已經依法通知你法院並沒有疏失2012-09-1315:47:13補充:我被判3各月若一科罰金等於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