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剛推文一直推,蓋大樓也是傷眼睛,乾脆直接回一篇。
可以,簡寫可以、國字可以、文字更是可以!
就像推文中所說的,一堆奇怪的規矩大多是考生自己想像的,
更多的是補習班老師,不曉得自己有沒有參加過國考、閱過卷、
或是根本不認識幾個典試委員,所想出的被害妄想。
考司律的同學,一堆寫得像對岸考生一樣的簡體滿卷,一樣照上。
推文裡已經有板友說了。
拜託請念法學院或是考司律的同學,或是考過雙榜的老師們出來說一下!
考試規矩真的沒有那麼多。寫對條號、判例字號,以及關鍵字才是最最重要的。
真的有一個可以確定的,就是閱卷叔伯姑姨們大多改很快,因為實在太多份了。
所以,小標、關鍵字,夭壽重要;蚯蚓爬麵條,真的很傷眼。
還有,許多老老師,因為眼睛謀蓋賀,所以黑筆比較顯目,但不代表藍筆就不行。
以下是抒發。
去補習班補習是學考試技巧,(了不起有些補教老師會勸世或教一些理論脈絡,)
而不是把補習班當正統教育,特別是法學的教育;國內現在法學院很多,有空去走走。
YOUTUBE上也有台大的開放課程,名師、大師、神師,幾乎都有。
陳聰富、許宗力、陳淳文,連政治學的王業立都有,這些以往只在教科書上出現的人物,
或是考試書剪貼拼湊的來源,現在都可以直接看到他們;聽一次課就知道,真的不一樣。
對了,連撲馬自己都把刑法課程放上去了。
質言之,
有個崇拜或欣賞的對象很好。但連自己言論不敢負責,或是本名都要隱藏不透風的,
甚至把當過法助虎爛成律師、法官助理虎爛成法官的教學工作者,你真的敢相信他們嗎?
拜託拜託,把一些對純以教補習班維生的老師請下神壇來,除一下魅好嗎?
作育英才,不管在哪裡,都受人尊重;
虎爛至尊,連開說明會,依然是騙子。
※ 引述《akikosuwanai (一切都會成為過去。)》之銘言:
: ※ 引述《thausand (益)》之銘言:
: : 請問是要寫阿拉伯數字還是國字?
: : (1)證交法第157-1第1項
: : (2)證交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第一項。:
: : 老師推(2),請問前者的寫法是可以的嗎?
: : → ptt0219:(2)是最正式的寫法。 07/28 01:05
: : → ptt0219:如果是我的話,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第1項。 07/28 01:06
: : 推 jasonyeh:我有同學寫證交§157-1I,還是有上榜 07/28 01:30
: : 推 goshfju:補習班是教 第157條之1第1項 07/28 01:37
: 想藉著這個標題請教一下,
: 如果將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第1項第2款,
: 寫成 §157-1 羅馬數字I 圈圈2
: 這樣可以嗎?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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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って来たまんまの犬で居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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