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緒的債權人及債務人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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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甲向乙購屋,甲並與乙約定由丙向乙支付買賣價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此為第三人利益契約
(B)丙不得拒絕支付買賣價金
(C)丙未表示願意支付前,乙得撤銷契約
(D)丙未支付時,乙得向甲請求損害賠償
答案: (D)

我想問看到這種類型的題目,要怎麼分辨誰是債權人,誰是債務人??不太會分辨,
每次都搞不清楚要適用那一條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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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George avatarGeorge2012-12-11
第三人負擔契約~書看熟就能分辨了!不要只做題庫
Agatha avatarAgatha2012-12-13
民法268條,而且債權人和債務人是相對的概念,就支付價金而言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2-12-15
給錢的一方是債務人,拿錢的是債權人,但若是屋子就是相反
George avatarGeorge2012-12-16
所以本題並沒有問你誰是債權人誰是債務人,糾結點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