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朋友提問
最近看到海巡和移民特考的相關考試資訊,
裡面提到了考上後是採不佔缺的訓練方式,
然後受一年的訓練,合格後才算是正式的公務員。
因為有在網路上看到有人分享到說:「102年海巡特考專業訓練期間受訓人員採未占用人
機關實缺受訓,其津貼比照一般警察特考水上警察人員類科(按同為海巡署執行訓練)教
育訓練辦理,僅支給本俸(不包含「加給」)。」
所以說
1. 受訓的那一年的月薪只有本俸,大概22k嗎?
2. 受訓的一年因為不算正式人員,所以不算年資嗎?
真的是這樣嗎?還是我理解有誤。
另外想請問一下,移民署的受訓也是比照海巡署的薪給和年資的算法嗎?
想請各位高手指點迷津,謝謝。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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