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因管理的主觀構成要件
為他人管理事物的意思
明台大李淑明老師的債總寫
至少要有意思能力所以管理人至少要為限制行為能力人 無行為能力人沒有意思能力
可是張台大老師的講義寫
無因管理並非法律行為故所謂管理意思非意思表示 無行為能力人亦得具有管理意思
哪一派才是正確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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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他人管理事物的意思
明台大李淑明老師的債總寫
至少要有意思能力所以管理人至少要為限制行為能力人 無行為能力人沒有意思能力
可是張台大老師的講義寫
無因管理並非法律行為故所謂管理意思非意思表示 無行為能力人亦得具有管理意思
哪一派才是正確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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