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責任能力人 共同正犯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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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個問題

共同正犯是否已具備責任能力為必要 學說跟實務見解有分歧

若依照實務,無責任能力者不算入共同正犯之數

那想請問,
若甲(30歲)和乙(12歲)事先謀議好兩人各帶一把刀一起去殺A,
結果當天甲還未出手,乙一刀便刺死A

若照實務:乙無責不算共同正犯
這樣該怎麼評價甲呢?? 是否就無法責任一體認定了?

這邊突然腦袋卡住 請求各位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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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6-02-10
一人既遂所有既遂 惟乙在罪責階可以減輕或免除其刑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6-02-15
可是乙不是共同正犯 甲的行為仍能和乙一體認定?
Tom avatarTom2016-02-19
28上3242認無責任能力人應以欠缺意思而無犯意聯絡
Adele avatarAdele2016-02-22
這樣我認為應該是個別認定 甲的話可能殺人未遂
Ethan avatarEthan2016-02-24
因間接正犯需需完全支配地位 12歲應已有相當決定能力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6-02-26
殺人罪教唆犯??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6-03-02
甲以共犯論好像蠻奇怪的 畢竟他都實際參與犯罪了XD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6-03-03
覺得還是用學說判定比較容易明白呢..>< 謝謝您!
Liam avatarLiam2016-03-06
用間接正犯吧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6-03-11
甲=完全責任能力;乙=無責任能力,這就是優越意思支配
Dinah avatarDinah2016-03-12
乙不計入 個別認定 乙未滿14不罰 甲殺人未遂+1
Sandy avatarSandy2016-03-16
A都死了,一定是殺人既遂的。共同正犯的直接交互歸責
是用在為解決沒動手殺人的甲能夠一起和動手殺人的共
同承擔責任,本題動手殺人的是乙所以跟本沒共同正犯
人數計算的問題。所以乙是正犯但免責,甲仍是殺人既
色遂的共同正犯。
Donna avatarDonna2016-03-16
簡單的說共同正犯原理是用在沒動手的甲,不是用在動
手的乙,所以不會有乙能不能一起計算人數的問題
Dinah avatarDinah2016-03-19
共同是不法共同,即便乙沒罪責無罪,仍然可以因為不
法共同,甲因此而成立犯罪。(在共同正犯理論下是如
此)
Selena avatarSelena2016-03-22
責任能力只是個別在罪責方面的問題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6-03-24
個人認為甲是共同正犯
Poppy avatarPoppy2016-03-28
罪責是個人判斷沒錯,但不衝突我提供的意見
我的論述也是以罪責為個人判斷作前提
Regina avatarRegina2016-04-01
我認為實務上就是兩個單獨正犯 罪責也是
兩個分別討論
Oscar avatarOscar2016-04-04
在構成要件上把甲乙視為共同正犯應是學說
見解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6-04-08
推文真是奇文共賞
Noah avatarNoah2016-04-11
樓上求解~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6-04-13
去北大或銘傳旁聽一年 有老師會告訴你怎麼解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6-04-14
如果說無責任能力人是因為罪責阻卻而無罪的話,那麼
無責任能力人也能形成犯意聯絡。
Necoo avatarNecoo2016-04-15
如果你是要考試,我建議你就寫通說就好了~
Lauren avatarLauren2016-04-18
實務上要認定的東西太多了~而且通說跟實務本來就很難一致
Susan avatarSusan2016-04-21
實務太久了而28條有修正過「實施」~「實行」,所以
一樓那樣解也對;要解未遂也對就看怎麼論述。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6-04-23
來的及就通說實務一起寫,來不及就挑一個寫
Kyle avatarKyle2016-04-28
依實務上,認為無責任能力人之犯行應排除在外,故無共同正
犯問題,僅有責任能力人,因其利用無責任能力人,實行殺人構
成要件行為,故應成立普通殺人之間接正犯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05-01
樓上題目沒給甲利用乙喔
Iris avatarIris2016-05-05
事有犯意聯絡 共同正犯,但12歲乙無罪甲殺人罪
Queena avatarQueena2016-05-05
間接正犯要用善意第三人,所以不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