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小貨車於車禍後可否要求租車賠償?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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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oline
at 2012-05-1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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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為靠行的快遞外包司機,於4月底行經西濱十字路口時遭一自小客違規闖紅燈撞擊,有報警,雙方皆有保第三責任險,各自拖回修車廠處理。因工作需要,修車期間必須另行租車,修車期間租3.5貨車16天 。現車已修好,對方產險不願賠租車費用,且和解書不蓋章車子無法牽走。對方產險說若一定要追討租車費,那就去調解或提告,亦要追究零件折舊,因為是7年車只陪1/10。但修車廠給的報價單費用高的離譜,粗估約8萬,因裡面有要給對方產險公司討價還價的空間,若是自己花的話約5萬多。肇事車主全權委由產險公司處理。因不想再花租車錢,想先將修車款付清取車,這樣好嗎?租車費用要的到嗎?
Update:
烤漆跟板金是屬工資或零件費?
有看了一下估價單,零件換新的部分不多,右前大燈、兩個霧燈、保險桿及上方面版,還有油底殼,價值約一萬多。自付牽車5萬7,而租車費用約五萬。
主要是不爽對方保險公司的處理態度,早告知車為營業用車,修車期間一定要租車繼續工作,硬是拖了五天才來看車。

All Comments

Sierra Rose avatar
By Sierra Rose
at 2012-05-17T13:33
你重複發問~~我也重複回答@~@
發問的大大你好:
事故的處理與雙方路權、肇事責任有絕對相關!

若單就你文中敘述來看
『於4月底行經西濱十字路口時遭一自小客違規闖紅燈撞擊,有報警』 那麼對方原則上都會是主因甚至是全部肇事責任居多, 而我方是否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次要過失則得看現實狀況以及雙方筆錄而定。關於肇事責任問題可於事發『30天』後依照『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所載方式前往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來為雙方肇事責任參考。
若任一方對肇事責任有意見,
可自費3000元申請車鑑會之鑑定,
但若沒有更明確的證據,
一般來說是不會有改變的!
底下先假設為對方為全部肇事責任來為你說明!

對方依法有權主張計算 折舊係數
按「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 。因回復原狀而應給付金錢者,自損害發生時起,加給利息。第一項情形,債權人得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復原狀 。」為民法第196條、第213條所明訂。
再以財政部所公布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車輛耐用年數為5年。再依所得稅法,超過耐用年數以十分之一計 ,每年以0.369定率遞減。
以10萬為例:
第一年:100000-(100000X0.369)=63100
第二年:63100-(63100X0.369)=39716
第三年:39716-(39716X0.369)=25061
第四年:25061-(25061X0.369)=16013
第五年:16013-(16013X0.369)=10107
超過5年:10000
但修復費用中的「修復工資」不得主張折舊。
修復費用=修復工資 + 所需材料(可主張折舊)
意謂著如果進入訴訟,
我方得請求金額理所當然會往下掉,
但是當對方主張折舊時,
我方亦可主張要求我方賠償維修期間之交通費用(租車費用),
再加上車輛因事故維修後產生買賣價差!!
如此ㄧ來,
就可知道我方在談判中該如何拿捏!
至於是否進入訴訟就得看雙方態度而定,
一般是不建議進入訴訟來處理。

結論,
依法我方是可要求維修期間之修車費用!
但在未進入訴訟之前絕大多數不管是個人或產險公司都不會針對該筆費用給予賠償,
而一進入訴訟對方要求折舊也將是必然的結果,
以我方車齡7年來看,
我方應該要去考量到底要求維修期間之租車費用?
還是不針對此一部份做要求單就修車八萬多(不折舊)來做要求?
兩者的取捨就是我方要去考量的喔。

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

若有其他問題,歡迎點我名字來信或來電討論!
2012-05-17 10:57:03 補充:
烤漆跟板金是屬工資或零件費?
這會算到工資部分!
而對方保險公司看車的問題....
說實在的如果要等保險公司來看過確認再修....
那~~這種狀況就是很~~正常也不讓人意外
別去奢望保險公司會積極處理啦= =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12-05-18T23:45
你那都是屬工資不能算折舊.你是營業車你可算營業損失(要提營業收入報表).在則你也可算交易貶值(但須由公正單位鑑定).
給你個經驗發生事故後基於賠償折舊的問題零件盡量換中古的.就沒折舊的問題了.
你會上網.那就上司法院搜索司法判例.裡面就很多求償實例了.可省律師費.及訴狀費.因為裡面有範例可模仿.
我就是靠這樣告贏國泰產險的
Robert avatar
By Robert
at 2012-05-19T18:57
民法第191條之2規定
汽車.......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
你是以駕始小貨車為業的快遞業者
車輛遭撞損必須租用其他小貨車繼續營業
這項租車費的支付
可視為該條所稱之損害
如果談不成
只能提出損害賠償訴訟

求大師命盤解析~~感謝^^

Ophelia avatar
By Ophelia
at 2012-05-16T00:00
佘俊弘國曆1982/9/21午時生想問工作運~~及本命格如何?名字好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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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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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is avatar
By Doris
at 2012-05-1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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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stan Cohan avatar
By Tristan Cohan
at 2012-05-1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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