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想請問:
1.
公司說休特休的當月要扣責任津貼,
這是違法的吧?
2.
特休未休完天數換成工資,
究竟是如何換算?
假如一天日薪算1000,
有六天特休沒休完,
是給6000就算合法嗎?
日薪是以底薪還是整個薪資結構的總合去除以30?
以上問題求解,咕狗了修法法條看不太懂,
謝謝大家!
--
1.
公司說休特休的當月要扣責任津貼,
這是違法的吧?
2.
特休未休完天數換成工資,
究竟是如何換算?
假如一天日薪算1000,
有六天特休沒休完,
是給6000就算合法嗎?
日薪是以底薪還是整個薪資結構的總合去除以30?
以上問題求解,咕狗了修法法條看不太懂,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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